省检察院与省司法厅联合召开全面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会议
时间:
2017-04-20 16:43
作者:
广东检察
新闻来源:
阳光检务网

4月19日,广东省检察院与省司法厅联合召开全面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省检察院陈武常务副检察长、省司法厅曾祥陆厅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省司法厅副厅长梁震主持,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是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明确部署的改革任务,省检察院与省司法厅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广东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上述文件要求,省司法厅将面向社会选任约199名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30名省检察院广州铁路运输分院人民监督员,以及共1067名地级以上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该次会议也重点就贯彻落实上述文件要求进行了动员部署。
广东省检察院陈武常务副检察长在讲话中指出,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是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进一步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加强司法民主的的重大举措,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准确把握改革要求,切实把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一是要积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推进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反馈机制,并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好人民监督员履职培训。二是要按照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要求,将监督范围由“7种情形”拓展为“11种情形”,并确保应受监督情形全部进入监督。三是要进一步规范监督程序提升监督质效,特别是要准确把握好这次改革在启动主体、案件监督、复议程序等方面提出的新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将组织监督案件工作进一步做细做实。四是要进一步切实保障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严格执行告知程序和案件台账制度有关要求。此外,要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跟踪回访、执法检查、案件评查、案件公开审查等活动,并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定期通报向人民监督员通报检察工作信息,为人民监督员履职提供服务。

广东省司法厅曾祥陆厅长强调,司法行政机关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深刻领会中央及省委关于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的重大意义,要脚踏实地,狠抓落实,扎实推进我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各项工作。一是迅速行动,制定工作方案,重点要抓好立即动员部署,抓紧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及时制定符合实际的工作方案等工作。二是要规范程序,严格进行选任,重点抓好严格选任条件,注重人民监督员的构成和规范选任程序等工作。人民监督员的报名工作将于4月20日全省统一开始,至4月30日结束,预期5月上旬选出考察人选,5月20日前完成考察并提出拟任人选,5月底前产生正式人选。三是要做好人民监督员专业知识、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同时做好人民监督员的考核奖惩工作。

双方还就如何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协调,加强工作部署,加强理论研究和宣传力度等工作进行了部署,务求稳中求进,共同抓好各项保障措施的落实,务求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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