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源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严惩毒品犯罪,深化禁毒预防宣传教育,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推动我市检察机关禁毒工作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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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健全禁毒工作机制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全面部署。高度重视禁毒工作,通过召开党组会、全市刑事检察会议、工作推进会、业务部门会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及上级检察机关关于禁毒工作的系列会议精神和部署要求,研究部署我市检察机关禁毒工作。
二是统筹推进,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领导责任,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靠前指挥,对禁毒工作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抓好落实。制定市检察院2020年禁毒工作计划、工作要点和活动方案,确定专班负责禁毒工作,统筹调配人员力量,推动全院各部门、全体干警在常态化工作中和重要时间节点,落实禁毒责任,扎实有序推进禁毒工作。
三是落实落细,强化检查指导。领导、指导县区检察院依法做好毒品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制定挂点督导联系工作方案,市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适时对基层检察院禁毒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与一线办案人员座谈等方式,就当前毒品犯罪案件证据审查和认定遇到的问题进行讨论研究,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及时发现工作短板,及时推动问题整改
四是提升能力,强化队伍建设。积极参加上级检察机关组织的禁毒业务培训,及时学习掌握新出台的司法解释和典型案例,提升河源市检察队伍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结合检察队伍教育整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执行“三个规定”,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廉洁纪律教育,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二、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坚决依法严惩毒品犯罪
一是强化毒品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工作。加强重大毒品犯罪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工作,引导公安机关围绕犯罪构成要件依法、全面、及时收集和固定证据,夯实案件证据基础。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毒品犯罪案件8件。对已办结的审查逮捕案件,向侦查机关提出继续侦查取证意见;对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捕的案件、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开列补查提纲,说明补查目的,提出取证要求,并与侦查机关充分沟通,跟进引导侦查。
二是依法做好毒品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严格按照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办理毒品犯罪案件,严审细查案件事实和证据,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依法严惩走私、制造毒品和贩卖毒品等源头性犯罪,以及职业毒贩、累犯、毒品再犯罪等社会危害性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毒品犯罪案件123件170人,提起公诉131件192人。
三是强化协调联动,研究制定规范性文件。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联动,适时开展毒品犯罪案件质量分析,调研分析毒品犯罪案件新情况、新特点,总结分析毒品犯罪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情况,并提出应对对策建议。为更有力打击毒品犯罪,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研究制定《关于办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指引(试行)》,规范毒品犯罪案件办理,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三、深耕监督主责主业,严把毒品犯罪案件质效
一是加强立案监督。加大监督力度,拓宽监督渠道,对办案中发现或群众控告的立案监督线索认真进行审查,切实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违法行为,并在增强监督刚性上下功夫,促进立案监督质量提升。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毒品犯罪案件2件。
二是加强侦查监督。坚持严审细查,严格按照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落实证据裁判规则,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中强化对公安机关办理毒品犯罪案件侦查取证监督,充分发挥侦查活动监督平台作用,切实纠正侦查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促进案件质量提升。
三是加强审判监督。对已判决未生效的毒品犯罪案件,及时对判决中的定性、量刑等情况进行审查;对已经生效但确有错误的判决,及时调阅案卷复核证据,对需要补查证据的及时开展自行补充侦查或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在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条件下,依法提出抗诉。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对毒品犯罪案件提出抗诉1件1人。
四、开展禁毒预防教育,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
一是全面开展禁毒宣传“六进”活动。结合百名检察官“五进五服务”活动,全面开展禁毒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进场所、进农村的“六进”活动,院领导亲自带领检察干警深入基层一线,提供法律咨询,派发禁毒宣传手册,讲解禁毒知识,不断提高群众识毒、拒毒、防毒意识和能力。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禁毒宣传活动64场次,普及教育9000余人,派发宣传手册13000余份。
二是开展以案释法宣传教育。在办理毒品犯罪案件过程中,注重类案整理、逐案分析,深刻剖析涉毒犯罪原因,从中挑选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利用河源日报、河源晚报检察专栏、河源广播电台“检察之窗”栏目开展以案释法宣传教育,并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传播优势,向人民群众普及毒品的危害以及毒品犯罪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等,营造浓厚的全民禁毒氛围。
三是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结合司法办案,加强调研分析,对办理的毒品犯罪案件分类整理,全面开展个案剖析和类案研判,调研分析毒品犯罪出现的新动向、新情况、新特点,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毒品社会管理漏洞和治安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并跟进检察建议采纳和反馈情况。
五、持续强化协调联动,切实形成全民禁毒合力
一是加强上下协调联动。加强市、县两级检察院上下联动,加大办案指导力度,各县区检察院及时向市检察院请示汇报重大、疑难、复杂毒品犯罪案件;市检察院及时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研究讨论,提出指导意见,帮助各县区检察院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
二是加强部门协同推进。加强与市禁毒办沟通联系,认真落实上级机关的部署要求,定期总结报送禁毒工作信息。加强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沟通协调,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共商,统一执法标准,强化办案衔接,形成禁毒强大合力。
三是加强社会各方共同参与。鼓励和引导群众积极如实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检察机关禁毒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照意见建议,逐项分析、逐条改进,并及时反馈,全方位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全民禁毒斗争,助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