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检察院依托数字检察技术,全面调查核实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欠缴情况,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促进行政执法部门对公共租赁住房的规范管理,为国家追回经济损失,同时也保障其他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的住房困难群众的租赁权,实现法律监督双赢多赢共赢效果。
借助大数据 调查核实案件
公共租赁住房是利民惠民工程,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运营和使用是社会较为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平县检察院在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工作中,从办理的一宗刑事案件中发现可能存在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人入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案件线索,和平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能存在未依法履行职责、对违规行为监管不到位的情形。
为提高办案精准性,找准违法情形,承办案件检察官主动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国资管理中心、自来水公司、南方电网等部门沟通协调,调取相关数据资料,建立了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法律监督模型。通过对调取的数据信息进行筛选和对比碰撞,发现存在8户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住户入住公共租赁住房,10户住户超过六个月未缴纳租金、10户住户近一年用电量为零可能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等情况;县域内公共租赁住房使用管理中存在违规审批、租金收缴监管不到位、使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
召开听证会 厘清监管职责
为厘清监管职责,明确整改措施,6月11日,和平县检察院召开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听证会,对是否应向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进行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案件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情。听证员们向参会行政机关提问后讨论评议,认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之间需要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加强管理,均表示同意检察机关向相关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
公开宣告送达 强化建议落实
同日,和平县检察院召开公开宣告送达会,依法向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公开宣告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建议其依法纠正违规审核行为,责令不符合条件的承租人限期退房,依法追缴被拖欠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挽回国家财产损失。
公共租赁住房是保障性住房,不仅涉及国有资产的合理分配和使用,更是事关民生政策落实,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下一步,河源检察机关将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契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强化监督效能,促进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履职,充分运用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