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王松苗做客新华网2017两会特别访谈,为各位网友解读最高检工作报告。 新华网 陈杰 摄
新华网北京3月12日电(记者 底东娜)12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向大会作了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王松苗做客新华网2017两会特别访谈,为各位网友解读最高检工作报告。
以下是访谈实录全文:
各位网友下午好!欢迎参加新华网在线访谈。今天上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向大会作了工作报告。现在,我们邀请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主任、新闻办主任兼新闻发言人王松苗,为各位网友解读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请发言人与网友打个招呼。
王松苗: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又和大家见面了。作为最高检新闻发言人,衷心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检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的点赞是我们奋发的动力,你们的批评意见将鞭策我们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主持人:王主任,听了曹建明检察长上午作的报告,感到内容很丰富,成效很明显。能不能先请您给大家介绍一下报告的基本结构和主要内容。
王松苗:谢谢您的肯定。的确,今年报告的基本结构与往年一样,主要分为“2016年工作回顾”和“2017年工作安排”两大部分。“2016年工作回顾”部分,报告了8个方面内容,分别是积极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围绕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履职尽责;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从严从实加强过硬队伍建设;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等。同时,从6个方面深刻分析了当前检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2017年工作安排”部分,报告从6个方面提出了今年的主要任务:一是加强源头性、基础性工作,切实保安全护稳定促和谐;二是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三是坚持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四是大力加强检察监督;五是锲而不舍推进司法改革,促进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六是坚持严字当头,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总体看,今年的报告体现了“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体现了“进中向好”的发展大趋势。报告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与结果导向相统一,注重回应社会关切,注重兑现去年承诺,注重用案例和数据说话,注重体现重点工作成果。与往年相比,今年的报告总结部分多了一个大点。主要是因为去年检察机关在服务脱贫攻坚、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等方面做了不少工作,这些都是老百姓关心的大事,因此我们将检察机关保障和服务民生单列,作为一个方面来总结。
为了让代表委员更加直观、全面地了解检察工作,除正文外,今年报告还有6个附件,包括有关用语说明、有关案例说明、有关数据图表、有关情况图示、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和落实情况等。
主持人:说到报告的形式,我们看到今年的最高检工作报告附件更加厚重了。特别是附件5和附件6,对1267名代表委员提出的1552条意见建议进行了分类梳理,并分门别类提出了落实措施。我感觉工作量很大,从中也看到了检察机关真诚接受代表委员监督的诚意和行动。
王松苗:的确,为了方便代表委员履行监督职责,更好地监督检察机关落实代表委员意见建议情况,最高检工作报告起草组特别制作了附件5和附件6。按照曹建明检察长的要求,工作中我们注意把握以下几点:一是最大范围地收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附件5汇总整理了2016年1173名全国人大代表和94名全国政协委员在审议、讨论最高检工作报告,以及参加最高检组织的视察、座谈和检察开放日等活动时,对检察工作提出的1552条重要意见建议。二是分门别类进行摘要,最大限度地捞“干货”。鉴于459名代表委员在不同场合提出多条意见,不少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关注点相同,内容有交叉,为了让代表委员最大限度地获取信息,我们按照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强化检察监督等9个方面40个项目进行分类摘要,最终形成的1552条意见基本都是含金量较高的“干货”。三是最大限度地便利代表委员了解意见建议落实情况。根据代表委员对保障非公经济、食品安全、生态安全、深化司法改革等方面的不同关切,我们从9个方面分47项梳理了不同的落实措施,形成了《关于落实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意见建议情况的报告》。此外,还选择40个项目在附件6中进行立体呈现。为此,我们设计了11个二维码,包括最上方的H5动图、总体落实情况和9个方面的具体落实情况。扫描二维码后,可以清晰地查阅相关意见的来源与内容。提出意见的代表委员输入自己的名字,就可以快速查询自己在何时、何地提过什么意见、一共提过多少条等。可以说,代表委员提出的1552条意见建议,通过附件6的“九大关注”都可以搜索到落实情况。四是持续跟进落实情况,倒逼检察机关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常态化。用二维码搜索、储存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方便代表委员进行菜单式对照检查,跟踪了解检察机关的落实情况。反过来又可以督促检察机关从这些长期积累的意见建议中,汲取代表委员的智慧和力量,研究解决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老大难”问题。
主持人:安全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曹建明检察长开篇就报告有关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和严重刑事犯罪等工作,提到了一些具体做法和典型案例,比如周世锋案、甘蒙“8·05”系列杀人强奸案等,应该说抓住了百姓的核心关切。
王松苗:的确,古今中外,安居乐业、国泰民安历来是人民群众最基本的诉求、最朴素的愿望。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突出打击敌对势力渗透颠覆破坏活动,依法严惩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犯罪,紧紧抓住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平安中国建设,2016年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28618人、起诉1402463人。其中包括类似甘蒙“8·05”系列强奸杀人案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恶性犯罪。该案时间跨度长达28年,案情错综复杂,被害女性有11名,其中年纪最小的仅8岁。在该案办理过程中,甘肃省白银市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并于2016年9月30日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奸罪依法对高承勇批准逮捕。目前该案已侦查终结,正在审查起诉中。
主持人刚才提到的周世锋等人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案,是去年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一起重大典型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2011年以来,周世锋等人以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为平台,专门选择热点案件、事件进行炒作,多次在网上网下发表颠覆国家政权言论,通过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滋事、攻击国家法律制度、利用舆论挑起不明真相的人仇视政府等方式,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犯罪。期间,伙同胡石根等密谋提出系统化的颠覆国家政权思想、方法和步骤,组织、指使他人实施一系列颠覆国家政权犯罪活动,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2016年7月15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对周世锋等人依法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6年8月,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周世锋等人七年到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周世锋等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服从判决不上诉。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始终注意严格依法收集和固定证据,始终注意按法定程序办事,始终注意做好被告人的认罪服法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主持人:司法为民是检察工作的最终归宿。去年,大学新生徐玉玉被骗身亡案发生后,引发了社会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高度关注。很多网友注意到,最高检报告对这个问题及时作了回应,但又觉得意犹未尽。您能不能再给大家详细介绍下具体工作情况。
王松苗:电信网络诈骗早已是“过街老鼠”,谁不痛恨?去年9月,山东徐玉玉等3名大学生遭遇电信诈骗后猝死或自杀案件引发舆论高度关注。在电信诈骗的受害人中,学生、农民工、孤寡老人、低保户等弱势群体为数不少,一些群众“养老钱”“救命钱”被骗,导致倾家荡产、家破人亡,有的企业大额资金被骗后破产倒闭,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为依法及时有效严惩电信网络诈骗,最高检去年5月份专门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有关工作的通知》;9月,会同最高法院、公安部等六个部门联合发布《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12月会同最高法、公安部出台《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进一步织密了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法网;与公安部共同赴境外开展执法合作,联合挂牌督办徐玉玉等62起涉案人员众多、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在办案中,我们坚持“三个一律”: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一律依法快捕快诉;对案情重大的,一律组成专班集中办理;对重点整治地区,一律加大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力度。过去一年,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9345人,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发展蔓延势头。
主持人:去年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30周年,全国检察机关抓住这一契机,围绕维护校园安全这个重点,开展了一系列重要活动,不遗余力地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给网友们留下了深刻印象。
王松苗:自1986年6月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在起诉科设置全国第一个“少年起诉组”开始,到2009年上海市检察院设立全国第一个未检处,30多年来,全国检察机关不断健全未成年人检察机构,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强化实践探索和工作创新,逐步形成了“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涌现出重庆“莎姐”、武汉“大手拉小手”、常州“小橘灯”、牡丹江“冬梅姐姐”、成都“亮晶晶”等一大批精于办案、长于帮教、敢于创新的工作团队,赢得了孩子和家长们的欢迎。
但是,面对党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盼,我们深感任重而道远。尤其是这两年,媒体连续报道数起校园欺凌事件,网络上广泛传播多起校园暴力视频,引起全社会高度关注。为此,最高检密集“发力”,领导全国检察机关坚持“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做了很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特别是2016年围绕维护校园安全这个重心,检察机关打出了一系列组合拳。最高检与教育部、最高法等部门共同发布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积极参与校园欺凌专项整治,依法起诉校园暴力犯罪4604人。同时,加大对成年人组织、胁迫、引诱未成年学生实施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起诉678人。坚持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会同教育部开展“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计划3年内实现对全国所有中小学的全覆盖,最大范围引导青少年学生知法律、明底线。选派7300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推动建立2074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最大限度地保护救助被害学生,对1560名受伤害学生进行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和心理疏导。强化法律的惩戒作用,对在校学生实施严重暴力行为,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坚决批捕起诉;对校外成年人教唆、胁迫、诱骗在校中小学生违法犯罪的,依法从重惩处。打出这一系列组合拳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与广大网友和社会各界一起,当好青少年的“护花使者”。
主持人:医患关系近年来引起各方高度关注。去年发生了一系列涉医犯罪,牵动各方神经。从最高检报告披露的几个案件中,可以看出检察机关反应很快。
王松苗:涉医犯罪严重危害医疗秩序和人民群众安全,尤其是暴力伤医犯罪,已经成为当前社会和舆论高度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去年,最高检将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专门邀请医疗卫生界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与有关部门持续深入推进“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故意伤害医务人员、在医院聚众滋事等涉医犯罪及时亮剑、果断出手。一些恶性案件发生后,检察机关连夜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有力震慑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去年10月,最高检发布服务健康中国建设“20条意见”,强调加大对涉医犯罪的打击力度,保障正常医疗秩序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同时,最高检还挂牌督办30起重大涉医犯罪案件,并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将暴力伤医案件一律列为重大敏感案件,及时启动快速反应机制。工作报告中提到的李刚、杨海垒、赵连生等暴力伤医案,新闻都报道过,大家都比较了解,具体案情就不再赘述。我简单介绍一下大家关心的最新进展:李刚案,已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正在审理中;杨海垒案,人民法院已对涉案人员作出判决,但检察机关认为对杨海垒量刑畸轻,于今年2月3日提出抗诉;赵连生案,检察机关已对其作出逮捕决定,正在进一步侦查。今年,我们将继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更好地维护医疗秩序,保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
主持人:去年最高检出台的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18条意见”,在两会上引起了各界的好评。其后,最高检又出台了加强产权司法保护“22条意见”等,可见检察机关对维护企业特别是非公企业的合法权益是一以贯之的。
王松苗: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反复强调要平等保护,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去年两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构建“亲”和“清”的新型政商关系。曹建明检察长在去年的工作报告中也报告了检察机关出台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发展“18条意见”,代表委员们对此纷纷点赞称,“总书记有指示,最高检重落实”,同时要求检察机关狠抓贯彻落实。过去一年,我们认真落实代表委员意见建议,21个省级检察院出台具体实施意见。今年1月9日,我们认真落实中央关于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制定了加强产权司法保护“22条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坚持依法、平等和全面原则,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确保各类产权主体的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平等、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平等、法律保护和法律服务平等。特别是针对民营企业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要求坚持以发展眼光客观看待和依法妥善处理,在司法实践中严格遵循法不溯及既往、从旧兼从轻等原则,依法妥善处理相关法律问题,绝不盲目翻旧账。同时,要求检察机关切实规范自身司法行为,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程序来办案,慎重使用强制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对产权主体合法权益和正常经济活动的损害及影响。
主持人:目前反腐败的压倒性态势已然形成。检察机关在党的领导下,坚持“打虎”“拍蝇”,取得了累累硕果。不过,也有网友注意到,2016年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立案人数与2015年相比好像下降了一些,这是为什么?
王松苗:网友对反贪办案数字的确很敏锐。去年,全国检察机关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35397件47650人,立案人数同比下降12.2%。但是立案人数的下降并不代表检察机关办案力度的减弱。数据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立案标准发生了变化。2015年11月1日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修改了贪污罪和受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将犯罪的情节和数额综合确定为定罪量刑标准。即根据“两高”司法解释将贪污罪、受贿罪数额较大的起刑点由5000元上调至3万元。而过去3万元以下的案件占到反贪办案总量的20%左右。因此,可以说去年职务犯罪立案数的波动是在正常范围之内。
其实,您也看到,多年来我们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职务犯罪从未改变。一方面我们坚持“打虎”不停歇。去年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100万元以上案件同比上升6.7%。依法对王珉等21名原省部级干部立案侦查。对令计划、苏荣、白恩培等48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提起公诉,同比上升118%。这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反腐败斗争决策部署的决心和行动。另一方面我们坚持“拍蝇”不手软。去年,检察机关共查办征地拆迁、社会保障、涉农资金管理等民生领域“蝇贪”17410人。同时,各级检察机关结合反腐查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的检察建议,受到各方欢迎。
主持人:今年是最高检连续第三年报告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工作。请问去年在“猎狐”方面有哪些进展?
王松苗:您形象地称之为“猎狐”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是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党心民心,关系到国家形象和人民利益,关系到法治尊严和反腐败成效。一些腐败分子携款外逃,纸醉金迷、逃避制裁,人民群众痛恨至极,也决不答应。近年来,我们在中央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办公室的统一指挥下,坚持追逃与防逃、追逃与追赃并重,综合采取劝返、遣返、缉捕外逃、引渡、没收违法所得等方式,织密织紧国际追逃追赃的“天网”,打破贪官把国外当成“避罪天堂”的幻觉。自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已从37个国家和地区遣返、劝返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64人,其中“百名红通人员”27人;涉案金额18.48亿元人民币。
在被追回的外逃人员中,包括杨秀珠、李华波这样“百名红通人员”中的头号嫌犯和2号嫌犯,其震慑作用和警示意义是不言而喻的。2003年4月,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潜逃出境。之后,杨秀珠被立案侦查并被列为“百名红通人员”。在中央追逃办的统一部署协调下,检察机关先后与香港、新加坡、美国等国家和地区司法执法部门开展合作,依据《中美司法协助协定》《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向美国、荷兰等提出司法协助请求。2014年6月,美方将杨秀珠逮捕并羁押。去年8月,美国移民法庭裁决同意对杨秀珠撤销“避难”申请,当庭判发遣返令。去年11月,杨秀珠回国投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李华波案的办理也持续了相当长一段时间。2015年5月9日,李华波被遣返回国后,检察机关即对其依法侦查并提起公诉。我们根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就李华波在新加坡犯罪资产的没收与返还,向新方提出刑事司法协助请求,取得重大进展。新加坡法院在2016年6月29日,裁定对李华波的犯罪资产予以没收和返还。同年8月8日和9月15日,新方先后向我国返还赃款221万和44万多新元。2017年1月,江西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李华波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该案也成为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样本。
日前,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宣布启动“天网2017”行动,明确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牵头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代表委员形容最新一季的中国“反腐败大戏”拉开了大幕,国际追逃追赃又将迈上新的征程。检察机关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运用相关国际公约、条约、协议等,与有关国家加强引渡、刑事司法协助、资产返回等国际司法合作,完善追逃追赃工作机制,集中突破一批贪官外逃案件,推动专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主持人:2016年“两高”合力纠正了一批冤错案件,其中就包括聂树斌案,社会关注度很高。其实,检察机关为纠防冤错案件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很重要作用,但网友了解的并不多,请您作个详细介绍。
王松苗:的确,去年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在共同纠正冤错案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监督纠正了谭新善案、“沈六斤”案、李松案、刘吉强案、杨德武案等一批重大冤错案件。刚才主持人提到的聂树斌案的详细案情,媒体作了大量报道,在这里我就不再赘述了。值得一提的是,2016年6月,最高法决定提审聂树斌案后,最高检即成立专案组,全面阅卷并深入复查核实案件事实证据,全面审阅了聂树斌案和王书金案的43册卷宗和50余份视听资料,形成了20余万字的阅卷笔录。在认真梳理在案所有证据的基础上,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又深入案发地进行现场勘查,找相关证人、原办案的侦查人员、技术人员、鉴定人员调查复核。最后,最高检向最高法发出检察意见,明确提出“原审判决认定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强奸妇女罪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应当依法宣告无罪”意见,并派员出席再审宣判。2016年12月2日,最高法对聂树斌案进行公开宣判时,全部采纳了最高检提出的应当改判聂树斌无罪的意见。聂树斌案和其他冤错案件的成功昭雪,进一步彰显了司法公正,树立了司法权威,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仰和信心。
我比较欣赏有识之士一句话,“几乎每一起刑事错案的纠正,都离不开检察机关的努力”。这是因为检察机关的工作贯穿从侦查到审判的全过程,检察办案人员熟悉了解案件情况,具有发现问题的优势和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能力,必须积极主动与公安、审判机关一起,共同打造纠防冤错案件的制度链、工作链。
近年来,我们高度重视纠防冤错案件,对监督纠正的冤错案件进行了全面分析,深入查找发生原因和司法办案中可能造成冤错案件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冤错案件发现报告、审查指导、监督纠正、依法赔偿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形成了纠正和防止冤错案件的常态化机制。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要以诉讼监督为重点,进一步织密纠防冤错案件制度网。对有重大冤错可能的申诉案件交由异地进行办理,消除办案阻力和干扰。完善冤错案件反向审视和分析报告制度,从刑事诉讼的末端——申诉案件办理环节,反向审视诉讼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促进完善机制,实现源头治理。二是要以改革为动力,提高办案质效、守住法治底线。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构建新型检警、检法、检律关系,探索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制度,严格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严格证据标准、强化案例指导、统一司法尺度,充分发挥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坚决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环节。三是要以信息化为助力,规范司法行为、强化诉讼监督。近年来,我们全面应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全国四级3662个检察院20多万人在一个平台办理案件,通过办案信息网上录入、办案流程网上管理,真正做到办案活动网上监督。进一步升级完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充分运用案件信息公开系统拓宽司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让规范司法的“软要求”变成网络运行的“硬约束”。四是要落实和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工作机制,加强对阻碍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行使诉讼权利等行为的监督,注重发挥律师在防范冤错案件、维护司法公正中的重要作用。
主持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是近年的一个亮点。去年,最高检联合其他部门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效。
王松苗:刑罚执行的公平正义直接关系法治的权威。近年来,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刑罚执行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全面加强对刑罚变更执行、刑罚交付执行、社区矫正以及刑罚执行过程中司法腐败等的法律监督,在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有钱人有权人“以权赎身”“提钱出狱”等问题方面取得了不俗的成效。去年两会上,代表委员对此纷纷点赞。今年两会上,我们又向代表委员重点报告了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的情况。这是由于2015年,检察机关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中,发现一些罪犯判决前被取保候审,没有羁押,判处实刑后未坐牢,长期流散社会,有的甚至重新犯罪,不仅影响了刑罚执行的公平正义,而且给社会稳定带来了安全隐患。为解决这一“顽疾”,去年5月,最高检与其他政法机关在全国范围内联合部署开展了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检察机关首先开展了核查摸底工作,共核查出11379名未执行刑罚罪犯。
通过逐一跟踪监督,我们发现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的情况比较复杂,清理纠正难度大。比如,有的罪犯因前期未羁押下落不明;有的是因为撤销假释、撤销缓刑、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尚未收入监狱执行;有的是因为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收监执行;有的是家里有需要抚养的子女;还有253人已经死亡,等等。各级检察机关在全面摸准底数的基础上,多措并举,下气力啃“硬骨头”。最高检对核查出的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的罪犯未执行刑罚案件挂牌督办;各省级检察院对本地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刑罚的罪犯未执行案件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以及新闻媒体广泛报道的未执行刑罚案件挂牌督办,并列出清理时间表,督促相关机关清理纠正。截至去年12月底,共监督相关机关纠正6381人,其中收监执行5062人。对于目前仍逃匿或下落不明的2005人,我们也正在督促相关部门采取追逃等措施,切实维护刑罚执行权威。
主持人:久押不决,严重侵犯人权。从2013年开始,最高检开始清理和解决久押不决问题。去年剩下的6件6人,虽然都是“硬骨头”,但检察机关都坚决纠正了,这是非常不容易的。
王松苗:为了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2013年4月至2014年9月,最高检作为牵头单位,与其他政法机关共同开展了集中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专项工作。专项工作开展以来,我们持续监督各政法机关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目前,2013年核查出的羁押3年以上未结案的4459人,至去年全国两会时下降为6人,去年10月已全部清理纠正完毕。虽然专项活动已经结束,但并不意味着不会有新的久押不决案件产生。可以说,防治久押不决依然任重道远。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严格落实换押和羁押期限变更制度,加强督促和检查,进一步巩固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活动成果。二是建立久押不决案件预警制度,依法督促各办案机关、部门严格遵守办案期限,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关于办案和羁押期限的规定,预防发生新的久押不决案件。三是将久押不决案件纳入羁押必要性审查范围,对于期限届满仍然久押不决的在押人员,依法建议办案机关、部门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四是坚持疑罪从无原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坚决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公诉和审判环节,造成新的超期羁押。五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及人员不认真履行羁押期限法律监督职责或者履行职责不到位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这样做的目的在于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坚守刑罚执行公平正义的防线。
主持人:为保障精准扶贫战略的实施,去年,最高检和国务院扶贫办共同决定,开展为期5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请您介绍下相关工作情况。
王松苗: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总书记强调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容不得动手脚、玩猫腻!但确有一些地方出现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扶贫资金的违规违法问题。曹建明检察长在工作报告中对这个问题也进行了回应。去年2月,最高检与国务院扶贫办共同开展了为期5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着力推进扶贫领域反腐倡廉建设。2016年2月19日,最高检又与国务院扶贫办联合下发了专项工作方案。同年2月23日,召开会议对专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网友们可能也注意到了,去年检察机关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1892人,同比增长了102.8%。这组数据折射了检察机关的巨大付出。一是全面排查深挖线索,对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线索系统排查、集中研判、统一管理,并在扶贫重点省份检察院建立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线索信息库,定期组织对线索进行评估,确保有案必办、有腐必肃。二是加强办案督导,对重大典型案件线索,实行上级院挂牌督办。三是在易地搬迁、产业扶贫、土地整理、危房改造、义务教育、资金补贴等重点领域和环节,适时组织开展“小专项”,带动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查办工作深入开展。同时,针对“扶贫投入加上去,干部贪腐倒下来”的现象,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工作,重庆、河南、福建等地还专门部署“精准扶贫、廉洁为民”专题警示宣传教育基层行活动,加强对惠农扶贫一线干部预防教育,确保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真正用于贫困群众。
2017年,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高检院关于服务保障扶贫开发的决策部署,加强与国务院扶贫办的协作配合,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持续发力,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力度,为保障脱贫攻坚战略顺利实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日前,最高检与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发出《关于对第一批重点易地扶贫搬迁预防监督项目挂牌督办的通知》,要求对17个省、市、自治区的69个“十三五”重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行挂牌督办,重点查办和预防5类突出环节和关键部位发生的职务犯罪,为易地搬迁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这也是近期检察机关服务精准扶贫工作的重点之一。
主持人:食品药品安全,老百姓尤为关注。特别是庞红卫等人非法经营疫苗案发生后,引发社会强烈反响。为从严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检察机关采取了哪些措施?
王松苗: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药品安全一直是“两会”上代表、委员最为关注的热点话题。这几年我们的报告都有反映。近年来,我们在依法保障人民舌尖上的安全方面持续发力。我们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立案监督,建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591件,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1958人。以庞红卫非法经营疫苗案为例。去年3月,新闻媒体曝光山东济南庞红卫等人非法经营疫苗案后,最高检立即挂牌督办,山东、福建等地检察机关强化与食药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工作衔接,第一时间介入侦查引导取证。通过办案,我们发现2013年6月至2015年4月,犯罪嫌疑人庞红卫在缓刑考验期内,且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条件的情况下,从10余省份低价购进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B型嗜血杆菌结合疫苗等,存放于不符合冷藏要求的个人租赁场所,并以“配件”或“保健品”名义,用不符合冷藏要求的运输方式加价销往全国20多个省份。2016年5月24日,山东济南市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对犯罪嫌疑人庞红卫、孙琪依法提起公诉。该案涉案人数众多,涉嫌非法经营疫苗销售金额7490余万元。截至目前,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该系列案355人,已起诉291人,立案侦查相关职务犯罪174人。
主持人:生态环境越来越受到人民重视。总理在报告中提出要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最高检报告中提到建立生态检察模式,应该说深得民心。
王松苗:“环境就是民生”,习近平总书记的这句话确确实实说到了老百姓的心坎上。作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生态环境关乎每个人的生活甚至生存,关乎我们的子孙后代,关乎民族永续和国家未来。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离不开方方面面的努力。最高检始终把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作为重大民生实事紧紧抓在手上,连续3年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去年与公安部、环保部共同出台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办法,建议监管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016件,挂牌督办垃圾倾倒太湖案等22起重大案件,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9173人。我们还与最高法共同颁布了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释。
福建、贵州、江西、重庆等地检察机关还将恢复性司法理念引入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探索“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引导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通过补植复绿、治理污染、放养鱼苗等方式,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并对主动修复生态的犯罪嫌疑人依法酌情从宽处理。这种生态检察模式坚持依法打击和“补植复绿”齐头并进,既清算了过去的“欠账”,更着眼未来、恢复生态,为蓝天长在、青山长驻、绿水长流贡献了检察力量。
主持人:公益诉讼试点还有几个月就到两年了,报告里提到检察机关已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109件。怎么看待这份成绩单呢?
王松苗:关注检察工作的网友可能会注意到,去年两会时,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是300多件,提起公益诉讼是12件。经过一年的努力,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总数达到了5109件。其中,向相关行政机关或社会组织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行职责4562件,相关行政机关已履行职责或纠正违法3206件,相关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28件,合计占70.9%。对仍不履行职责、公益继续受到侵害的,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47件。有的网友形象地说案件数量出现了“井喷”。“井喷”的背后,凝聚着检察人员的大量付出。事实上,自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授权决定后,检察机关就开始自上而下统筹谋划稳步推进。最高检先后发布试点方案,制定试点实施办法,各试点地区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实际,完善试点工作程序,逐步构建了较为完整的试点工作制度框架。为加大提起公益诉讼案件力度,在去年5月份召开的公益诉讼试点推进会上,最高检提出“三步走”工作目标,即没有提起公益诉讼的试点省级检察院,2016年上半年一定要消灭空白;没有提起公益诉讼的试点市级检察院,2016年内一定要消灭空白;没有提起公益诉讼的试点基层检察院,在试点结束前一定要消灭空白。目前来看,前两步的目标已经基本实现。
作为一项新的系统工程,公益诉讼试点需要各个方面共同努力。为此,试点地区检察机关积极争取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主动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形成保护公共利益合力。在这里要特别感谢包括广大网友在内的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正是有了大家的支持和鞭策,使我们的工作有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也使我们须臾不敢懈怠。经过一年多的试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优越性日益显现。一是弥补了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主体的缺位,强化了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在行政机关不履行职责的情况下,检察机关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遭受损害时无人诉、无法诉、不愿诉的现象。二是督促行政机关主动纠正违法行为,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检察机关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遭受侵害或者有侵害危险的案件,及时提出检察建议,有利于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三是调动其他适格主体积极性,强化了公益保护的社会参与。
主持人:司法改革一直是网友们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目前,检察机关的改革进展如何?
王松苗: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去年,我们紧紧围绕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各项部署要求,以钉钉子的精神凝神聚力、狠抓落实,各项司法改革任务取得实质性进展,改革成果也在司法实践中更多、更广、更全面地惠及全体人民。我们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改革这个“牛鼻子”,全面推开检察官员额制改革,遴选出71476名员额制检察官;省级检察院全部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检察官多办案、办好案的积极性、责任心明显增强。我们致力优化精简内设机构、化解案多人少矛盾,吉林、海南、青海等25个省区市检察机关开展内设机构改革,一线办案人员增加20%以上。我们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把握审前主导地位,严把公诉案件质量关,强化刑事审判监督,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多管齐下防止案件“带病”起诉,防止“起点错、跟着错、错到底”,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确保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除此之外,我们还稳步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建立检察官惩戒、逐级遴选制度;与中央有关部门共同推进职业保障改革,增强职业尊荣感;北京、天津等18个城市217个检察院深入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审查起诉周期由过去平均20天缩短至5天半,去年11月又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努力减轻群众讼累,让司法更温暖更贴心。
今年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决战之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检察机关关于深化司法改革的专项报告。各级检察机关将以坚定不移的决心和锲而不舍的精神继续深入推进改革,精耕细作、务求实效,坚决如期完成改革任务,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成果。
主持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涉及检察机关职能、机构、人员转隶等问题,对检察机关影响巨大。关于这项改革,检察机关已经做了哪些工作?
王松苗: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党中央推进反腐败制度建设的一个大动作,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大举措。整合反腐败工作力量,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做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坚决拥护党中央决定,坚决落实党中央改革部署,坚决配合中央纪委部署改革试点工作。按照中央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北京、山西、浙江三个省市省级国家监察委员会已经正式挂牌成立,各项过渡时期工作衔接正在抓紧研究和推进当中。试点地区检察机关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同时,在最高检的领导下,非试点地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惩治腐败力度绝不减弱,零容忍态度绝不改变”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职务犯罪侦查预防工作,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中央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切实抓好转隶和衔接等各项工作,确保改革试点顺利进行,坚决完成好中央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
主持人:随着这几年检务公开的有力推进,检察工作不再是“藏在深闺人未识”,开始真正“飞入寻常百姓家”。
王松苗:近年来,检察机关大力深化检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目前检察机关已经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检务公开体系,概括起来是“一网、一平台、一大厅、两系统、两个全覆盖”。“一网”是指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自2014年10月运行以来,已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449万余条、法律文书158万余份、重要案件信息20万余条,基本实现“应公开尽公开”。在此基础上,2016年我们又新建了“一平台”,即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微信平台,除具备案件信息公开网的基本功能外,还可以主动向关注平台的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推送案件程序重大节点变动信息,推动检务公开从单向宣告向双向互动转变。“一大厅”是指检察服务大厅。2015年以来,最高检部署推进覆盖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和新媒体等多种诉求表达渠道的综合服务大厅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控告举报、案件信息查询、律师接待与阅卷、法律咨询等“一站式”服务。目前河北、山东、广西等10余省份已建成检察服务大厅,其余省份正在加快建设中。“两系统”是指电子卷宗系统和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电子卷宗系统改变了过去律师阅卷靠复印的情况,现在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来到检察机关后,可以拿到我们免费刻录的卷宗光盘,普遍表示满意。2016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制作电子卷宗102万件,向律师提供查阅和复制服务15.3万件次,提供光盘5万余张,有效解决了律师“阅卷难”的顽疾。四级检察院全联通的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满足了群众就近反映问题的需求。2016年上下级检察院运用该系统共同接访11071次。“两个全覆盖”是指全国四级检察机关3662个检察院实现“两微一端”全覆盖和新闻发言人全覆盖。2016年,全国四级检察机关共召开新闻发布会2124场,其中最高检组织197场次。
主持人:检察千秋业,关键在人才。近年最高检特别重视检察队伍建设,除了加大正向引导外,还大力规范司法行为、坚持从严治检,赢得社会高度认可。
王松苗:看来您为这次访谈事先做了大量功课。确实,这些年来我们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根本任务来抓,不断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您提到的正向引导、规范司法行为、坚持从严治检都是我们队伍建设的重点。在正向引导方面,我们坚持典型引路,号召全体检察人员向“高原燃灯者”苏知斌、“草原守望者”潘志荣、“天山脚下反腐尖兵”丁殿勤、“壮乡雷锋”宾毅、“标杆式公诉人”王盛等全国模范检察官学习,大力提升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水平。在规范司法方面,我们聚焦检察业务和司法办案,持续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重点查摆整改8个方面突出问题。最高检先后对148起司法不规范案件挂牌督办,向社会公开通报33件不规范司法典型案例。我们还抓住司法不规范问题易发多发环节,颁布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和“八项公开”、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干预插手过问案件记录报告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等制度,出台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定,推进规范司法行为常态化、制度化。在从严治检方面,自觉接受中央巡视组巡视监督,严肃整改巡视发现的问题。健全检察系统内巡视制度,在各省区市党委支持下,对13个省级检察院党组开展巡视,完成了对省级检察院党组巡视全覆盖。最高检研究制定并及时修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针对“四风”和司法作风突出问题开展7个方面专项整改,出台加强作风建设若干规定、严肃纪律作风15条禁令、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修订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2016年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474人,严肃追究121名领导干部失职失察责任。
主持人:正人先正己。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同样要接受人民监督,请您介绍下检察机关特别是最高检在自觉接受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监督等各方面监督方面的做法。
王松苗:检察机关作为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机关,来源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必须主动接受人民监督。接受人民监督,首先要接受人大监督。我国宪法明确规定,检察机关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民监督。曹建明检察长反复强调,接受人大监督就是接受人民监督、对人大负责就是对人民负责。最高人民检察院每年向全国人大报告工作既是履行宪法义务,也是接受全国人民监督的重要方式。通过报告工作,最高检把一年来全国检察机关的工作成绩、不足和下一步打算原原本本地向全国人民汇报,接受全国人民的检查,这有助于鼓励和鞭策我们更进一步做好检察工作,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今年曹建明检察长的工作报告里也提到,仅去年一年,最高检就专门听取了308名代表的意见建议,邀请325名代表视察21个省区市检察工作,办理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148件建议。其次,高度重视接受民主监督。我们深刻认识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检察机关接受民主监督有利于提升法律监督水平,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促进法治中国建设。去年,最高检主动向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工作,听取意见建议,并邀请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代表、部分全国政协委员赴地方检察机关专题调研,办结57件政协提案。同时,我们还通过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深化检务公开、加强与媒体的良性互动等方式,让人民群众走进检察、了解检察、熟悉检察、监督检察。
为了确保监督实效,近年来,我们通过“办理前联系,办理中沟通,办理后反馈”的联系沟通机制,采取电话联系、当面沟通、邀请座谈调研等形式,确保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落实到位、反馈到位。值得一提的是,2013年至2015年代表提出的B类答复建议(指3年内能够基本解决,承办单位已制定解决措施或已列入改进计划,并明确答复代表办理时限的建议),我们认真梳理并建立台帐,分交15个部门进行办理,在当年进行沟通答复的基础上,又根据新的工作进展情况,对其中22件再次进行答复。对这种再办理再反馈的方式,有代表表示是“第一次遇到”,给予充分肯定。
主持人:大家对新一年的检察工作充满期待,请您简要介绍一下2017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
王松苗:2017年是贯彻落实“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党的十九大也将在今年召开。做好今年检察工作,必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曹建明检察长在工作报告中作了非常详细的安排,主要包括六个方面:第一,切实做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一方面,突出打击渗透颠覆破坏、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和宗教极端活动,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校园贷”涉及的犯罪以及“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等。另一方面,强化源头治理,畅通来信、来访、网络、电话、视频等渠道,依法解决群众诉求。第二,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根据经济发展新趋势和经济犯罪新动向,突出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金融证券领域犯罪以及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等。同时要把握处理产权和经济纠纷的司法政策,切实维护好企业和个人利益。第三,积极履行好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保持惩治腐败力度绝不减弱、零容忍态度绝不改变。一方面,指导试点地区检察机关积极配合做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探索建立与监察委员会的协调衔接机制;另一方面,非试点地区检察机关要毫不松懈地做好过渡期内职务犯罪查办工作。第四,强化检察监督工作。重点包括刑事检察监督、民事检察监督、行政检察监督、控告申诉检察监督、未成年人检察监督等监督工作,努力完善专门检察监督格局。第五,继续把司法改革推向深入。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进一步明确各项改革具体任务、内容,集中精力做好改革落实工作,确保改革有思路、工作有方案、落实有效果。第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加强检察教育培训力度,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从严惩治司法腐败,不断提高检察人员素质能力。
总之,新的一年,我们将以闻鸡起舞的状态,以“撸起袖子加油干”的劲头,不忘初心、忠诚履职,扎实工作、奋力前行,推动法律监督工作创新发展,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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