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一线办案力量增两成
最高检政治部主任详析检察队伍建设
本报北京3月13日讯(记者周斌)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洪祥接受记者采访,介绍了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坚持从严治检、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情况。
员额制改革已全面推开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检察机关员额制改革的进展和成效。
王洪祥:截至今年2月,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已全面推开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其中北京等27个省、市、自治区已全面完成检察官入额遴选工作,共遴选出员额制检察官79822名。
员额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检察官素质结构更加合理。优秀检察官回归办案一线,一线办案力量大幅增加。据统计,平均增长了20%之多。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办大案、办难案,发挥了表率、示范、引领作用。检察官的办案积极性和责任感明显增强,办案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
记者:推行员额制改革,一部分人入不了额,怎么办?
王洪祥:由于员额比例有严格限制,还要预留员额,确实存在一部分符合遴选入额条件的检察官不能入额的情况。我们采取了多项措施:首先是加强思想引导;其次是确保员额制改革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再次是研究建立退出机制,实行动态考核,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让入了额不办案、办案达不到数量业绩要求的,以及违纪违法,不适合担任员额制检察官的退出员额;最后是做好分流安置工作,让未入额人员能够人尽其才,妥善解决其职业发展和薪酬待遇问题。
织密检察权运行“笼子”
记者:规范司法是人民的共同期待,请您谈谈对检察权力运行是如何进行监督制约的?
王洪祥:在司法改革进程中,全面推行检察官权力清单制度,明确检察官权力行使的范围、内容、边界,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规必追究。2014年年底,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了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去年又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回头看”,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问效,持续纠正。
我们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紧紧抓住司法不规范问题易发多发环节,颁布出台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和“八项公开”、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插手过问案件的记录、报告、责任追究的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织密检察权运行的“笼子”,有力地保障了检察权力依法正确行使。
保障检察干警依法履职
记者:新形势下,群众对检察队伍的履职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检察机关在这方面有何举措?
王洪祥:全国检察机关严格按照中央“大规模推进教育培训、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部署,以增强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以领导干部、业务一线和基层检察人员为重点,大力加强检察教育培训工作,提升检察人员履职能力,取得明显成效。
最高检于2012年、2016年两次组织开展全国性大规模培训需求调研,根据组织需求、岗位需求和个人需求,找准检察人员履行职责最需要提升的素质能力之所在,科学合理确定培训目标任务和形式内容。坚持岗位培训,推进业务培训全覆盖,“十二五”期间共培训检察人员85万余人次,其中国家检察官学院举办500多个班次,直接培训5.3万余人次。
记者:请您谈一谈检察机关如何保障检察干警依法履职。
王洪祥:司法人员履行职责是为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权益,维护公平正义,司法人员的合法权益也需要予以维护。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刑法修正案(九)》将相关侵害行为纳入刑法惩治的范围。
2016年7月,中央“两办”印发《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对干扰阻碍司法活动,威胁、报复陷害、侮辱诽谤、暴力伤害司法人员及其近亲属的行为,规定明确要依法从严惩处。检察机关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措施,将中央文件规定的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配合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从严惩处侵害检察机关司法人员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扫除司法腐败纯洁队伍
记者:目前,检察队伍建设总体状况如何?对于违纪违法人员如何处置?
王洪祥:总体来说,检察队伍这片“森林”是健康的,是一支对党忠诚、人民信赖的党员干部队伍。但是,我们必须清醒、辩证地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依然严峻而复杂,“天涯无净土”,检察机关也并非“世外桃源”,并非真空地带,并非保险箱。检察队伍这片“森林”中也确有“歪树”“病树”,甚至“烂树”。
最高检高度重视来信来访和网络舆情等反映的突出问题,都及时全面核查,做到有问题决不袒护,无问题及时澄清。在工作中,注重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森林”勤于浇水,对“歪树”及时扶正,对“病树”精心医治,对“烂树”坚决拔除。以坚强的意志、坚决的行动,清除害群之马,扫除司法腐败。2016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474人,进一步纯洁了检察队伍,为检察机关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供了强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