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和平县院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全面回顾总结2016年度检察工作,对4个先进集体和15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会上,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依次上台作总结发言,肯定成绩,分析短板,展望2017。发言精彩纷呈,展示2016年取得的累累硕果。
侦查监督工作实现“两个率先”。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刑事案件134件197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130件177人,严格把好刑事犯罪案件刑事诉讼第一道关口。在办案中强化诉讼监督,实现“两个率先”。一是侦查活动监督平台在全市率先上线运行。通过该平台对侦查部门侦查过程中有11起案件存在问题,及时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7份,《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监督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二是“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率先立案监督全市首起滥伐林木案,全年共立案监督3件3人。
严打毒品犯罪绝不手软。公诉工作在公诉队伍年轻(全部都是80、90后)情况下,保质保量保效率,稳中求胜。全年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64件231人,经审查依法提起公诉138件176人,移送市院审查起诉7件22人,追捕追诉漏罪漏犯11人,实现质量、效率双赢。针对我县毒品犯罪形势严峻的实际,依法快速严厉打击。受理审查批捕涉毒案件26件36人,审查起诉42件57人,分别占案件总数的19.40%和25.61%。被告人陈某文、陈某恒贩卖毒品案,两案被告人贩卖毒品冰毒及海洛因的数量超过10克,法院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幅度内量刑,和平县院依法以重罪轻判提出抗诉,二审法院支持了和平县院的抗诉,依法进行改判,给贩卖毒品犯罪予以严厉打击。
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出全国“典型”。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依法共立案侦查10件15人,再创历史新高。其中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7件12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件3人,全部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依法立案查办了彭寨镇土厘村原主任刘某晒侵吞扶贫款40多万元贪污案,刘某晒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1万元。本案被最高检列入检察机关2016年查办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八件典型案件之一在全国发布,为各地检察机关严厉打击此类犯罪提供参考,并对相关犯罪行为予以警示。对市院交办的龙川县农业局的相关案件线索,通过深挖细查,挖出案值达二百万元的窝案串案,一举立案4件7人。
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出新招。2016年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先后到供电局、农业银行等单位开展警示教育讲座,组织彭寨镇30个村(居)委主任到县法院旁听土厘村原村主任刘某晒涉嫌贪污一案庭审,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创新开展精准预防工作,与县扶贫办加强协作,建立统一综合预防防线,推行镇挂村干部监督机制预防农村基层组织职务犯罪新模式。常态化开展“五进”活动和“微预防”宣传,与县国税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六个单位开展共同预防工作。打造“知行合一•两学一做•党员道德修行”预防工作品牌,以“知行合一”与“两学一做”的结合属性,组织党员干部接受传统廉政文化教育,唤醒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守住纪律和规矩底线。
控告检察工作业务考评获全市“第一”。稳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落实诉访分离,对群众来信来访及时梳理分流,对管辖内信访和申诉案件,严格按首办责任制进行处理和答复。完善信访接待机制,落实检察长接访日、业务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接访制度,积极开展预约接访、联合接访等工作。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3件,接待来访群众130人次,带案下访48次,全部依法规范妥善处理,未引发涉检上访事件。在控告检察工作中,初核案件线索18件,业务考评获全市第一。
新增未成年人检察业务并取得实效。2016年4月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负责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工作。“未检办”成立后,进一步规范未检业务,依法批捕7件7人,提起公诉6件6人,移送市院审查起诉1件1人。在未检工作中,和平县院本着教育挽救方针,关爱未成年人成长。对涉嫌盗窃犯罪在校学生赖某依法决定作相对不起诉处理,让其继续上学读书,并落实案件跟踪回访机制,对赖某进行回访帮教。赖某在被不起诉后,顺利回归学校学习,积极参加学校活动,获得学校文学社“优秀社员”的荣誉,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监所检察有效促进刑事执行规范安全。加大刑事执行监督力度,依法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7件17人,监督各类社区矫正人员153人,无脱管漏管。派驻看守所开展检察工作,深入在押人员劳动、生活和学习“三大现场”,加强对监管活动日常检察,提出口头、书面纠正意见建议10次,与在押人员谈话教育88人次,受理审查处理在押人员的申诉、控告、举报3件,举办驻所检察接待开放日12次。在春节、清明节、“五一”、国庆、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段,联合县开展监区、监仓清理活动,排查安全隐患,确保监管安全无事故。认真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全面清查刑事案件的生效判决书、裁定书、结案登记表等,有效预防出现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未收监、未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
实行案件集中管理规范司法办案。在案件管理中心一个窗口统一收送案件,对网上办案进行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管理和监督。切实加强流程管理,明确和细化案件受理标准和程序,建立健全规范、高效的分案机制;加强结案审查,确保网上流转程序完整、案卷材料规范齐备;对各类案件的重要节点、期限进行梳理,明确监管范围,加强跟踪和预警提示;对执法办案主要环节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不出现超期羁押,促进规范司法办案。全年统一受理案件298件428人,移送审查办结的案件279件381人。统一管理赃证物入库335件,出库320件,赃款入库47.7万元,出库23.7万元。同时,加强对AJ2013案件统计系统的数据分析和质量审核,发挥统计监督功能,大力推进日常性统计审核检查工作,确保统计工作真实性、准确性,实现统计质量跨越式提高。在案件管理工作中,提升服务职能,推进电子卷宗的应用,为律师提供电子阅卷和光盘刻录服务,自年初完成电子卷宗系统建设以来,共制作电子卷宗135件217卷,为律师提供电子卷宗服务14次。案件管理工作被市检察院高度肯定。
司法改革落实“检察官员额制”。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平县院于2016年1月正式启动改革试点工作。在司法改革工作中,和平县院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孟建柱书记、曹建明检察长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系列讲话精神和上级检察机关相关改革精神,深入领会精神实质,全面把握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切实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安排,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改革试点工作。落实人财物省统一管理,落实检察官员额制,完成两批13名入额检察官选任工作,落实入额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工资套改和绩效考核等事项,实行人员分类管理和组建办案组织开展司法办案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