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河源市委组织部的安排,3月15日下午,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蔡永珊主持召开2016年度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工作会议,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黄伟杨同志到会指导,市检察院全体干警参加会议并对该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提拔科级干部满意度进行了民主测评。该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吴宇峰作了市检察院2016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
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坚决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等政策法规,政工部门研究制定《河源市人民检察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基本工作流程》,严格规范选拔程序,严肃选拔工作纪律,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力。2016年,该院党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原则,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认真执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公开公示、组织考察、集体研究、任前谈话等相关程序,选拔任用科级以上干部23名,其中本科以上学历的23人,占100%,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19人,占82.6%,切实加大培养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力度,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推动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
通过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工作,拓宽了监督渠道,形成了广大干警共同监督干部选选拔任用工作的合力,有效防止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力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