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红记者对话郑红:监察体制改革,检察队伍不允许丝毫杂音
时间:
2017-03-15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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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网
去年,中央决定开展国家监察委员会改革,并选择北京、山西、浙江三省市试点。目前,三省市成立的监察委员会都将同级检察机关的反贪、反渎职、预防腐败机构整合进来。
对于国家监察委员会改革,检察机关怎么看?3月12日,南方网红记者赵杨就此问题专访了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
南方+:当前,中央在推进监察体制改革。根据目前三个试点省市的做法来看,今后检察机关的反贪、反渎、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将会被合并入监察委员会。您怎么看这一改革?
郑红:建立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我们国家一项非常重大的政治体制改革,是所有改革举措当中,力度最大、影响最深远的改革之一。
以往,从事反贪工作部门包括纪检、监察、检察、公安的经侦部门以及审计部门。前些年,社会各界就在讨论整合几个部门资源的话题了。中央作出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改革部署,主要目的就是加强我们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整合反腐败资源,实现对整个国家公职人员监察的全覆盖。
作为检察机关,我们坚决拥护、支持、配合这场改革。广东省检察院第一时间就传达学习了中央的有关精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接下来,我们将按照中央、省委和最高检部署要求,积极参与、配合做好改革相关工作。
南方+:反贪和反渎这两个部门是我们检察机关非常重要的部门。有人可能会说,这两个部门被移到监察委员会之后,检察机关权力就会下降。对这样的声音,您怎么看?
郑红:我想检察机关,包括广大检察人员,不会有这方面的担忧。大家都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即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我们一定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在我们检察队伍中,不允许有丝毫的杂音。
我们要服从这个大局,而且要参与、要配合、要做好,同时我认为,就是反贪、反渎、预防这三块职能转过去之后,检察机关的反腐败工作要继续加强。我们还要强化反贪工作,加强同监察委员会工作的衔接、配合,包括职务犯罪的起诉、批捕等工作。要共同发力,推动我国反腐败斗争深入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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