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发布《2016年广东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
白皮书显示,2016年,广东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498件6031人,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801件5072人,案件总数占全年起诉刑事案件总数的3.49%。▼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类型主要集中在暴力、侵财型犯罪。2016年未成年人抢劫、盗窃犯罪案件占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数的51.85%,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以暴力手段侵害人身权利犯罪的案件占17.92%。▼
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未成年被告人占已判决未成年被告人总数的1.05%。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占7.52%、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及以下刑罚的占91.43%。▼
广东省未成年人犯罪基本数据分析表明,广东未成年人犯罪率近三年来呈逐年下降趋势,重新犯罪率趋于稳定,在校学生犯罪率下降显著。
白皮书归纳了我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主要特点:
一是犯罪区域性明显;
二是非本省户籍未成年人犯罪比例逐年上升;
三是14-16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率下降;
四是结伙共同作案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形式。
白皮书显示,2016年,广东省检察机关共起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案件2617件3612人。案件类型主要集中在侵财(盗窃、抢劫、抢夺、诈骗)、性侵(强奸、猥亵儿童、强制猥亵、强迫卖淫)和暴力犯罪(故意伤害、故意杀人),分别占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总数的33.05%、25.79%、22.24%。▼
白皮书总结了广东省检察机关在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方面的主要做法
一、大力加强未检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
1、开展“未检工作推进年”活动
广东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未检工作推进年”活动,三级检察机关全部实现“五个到位”▼
2、落实诉讼特别程序
一是积极开展社会调查工作。2016年广东省检察机关共对467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
二是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2016年广东省检察机关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3259人次,通知其他合适成年人到场4437人次。
三是切实加强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2016年广东省检察机关对138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
四是规范犯罪记录封存工作。2016年广东省检察机关对3190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实行封存。
五是探索建立心理疏导与测评机制。2016年广东省检察机关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心理疏导1763人次。
3、推动未检工作社会化一体化
广东省检察机关在开展工作时注重加强与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社工管理等单位和社会组织的配合,积极探索社会化帮教体系,将未检工作纳入社会综合治理整体工程。
4、维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
2016年广东省检察机关共对162名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开展法律援助253人次,资金救助26人次。
5、探索构建未检工作评价体系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确定以“两升两降”(不捕不诉率上升、犯罪率重新犯罪率下降)为核心的工作目标,制定《广东省基层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考评办法及计分细则》《广东省基层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四化建设考核工作办法及计分细则》等多项制度。
二、严厉打击校园暴力犯罪
1、实行校园暴力案件特殊办理机制
从处理结果看,校园犯罪的不起诉率为18.6%,明显高于未成年人犯罪的不起诉率7.43%,有罪判决的缓刑适用率为14.1%。
一是当严则严,追诉漏犯。
二是适时介入侦查,依法快捕快诉。
三是参与社会调查,慎用羁押措施。
四是积极开展对未成年被害人的特殊保护。
五是建立心理疏导制度。
2、畅通涉罪未成年人回归校园通道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联合省法院、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团省委、省民政厅、省司法厅共同出台《关于推动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复学工作的意见》,规范广东涉罪未成年人及边缘青少年复学工作,为涉案在校学生回归校园提供通道,有效促进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
3、督促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全
广东省检察机关通过调研报告、检察建议等形式,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管理制度的意见和建议,促使校园及周边环境得到有效的治理。
三、全面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1、组建广东巡讲团
广东省检察机关从全省选拔具有丰富未检工作经验和法治巡讲经验、气质形象好的34名未检业务骨干,组成省内巡讲团,形成34堂巡讲示范课程。
2、级联动开展活动
广东省院、片区、市院、基层院四级联动,共组成130个巡讲团,开展法治讲座1034场次,覆盖学校1009所,参与学生人数115.87万人。同时,全省共发放法治宣传册34.61万本,设立“两微一端”宣传平台57个,发出检察建议29份,建设法制教育基地53个,共有9.46万人次参观学习。
3、多层次立体式巡讲
广东省检察机关采取法治演讲、模拟法庭、情景互动、有奖竞猜等丰富多彩的巡讲方式,使法治教育入耳入脑入心。
4、建立联席会议机制
以“法治进校园”活动为平台,广东省检察机关与教育部门签订协议、建立联席会议机制、聘请531名检察人员担任法制副校长,积极联合学校开展多维度预防教育工作。
5、发挥新媒体作用
广东省检察机关突出运用“两微一端”、12355心理咨询热线、宣传册、微电影等方式,扩大法治教育覆盖面,将预防工作的触角从学校延伸向社会、家庭,构建“点、线、面”相结合的未成年人维权、犯罪预防网络。
四、积极推动建设学校型观护基地
广东省检察机关共有帮教基地43个,大多集中在珠三角地区。大致分为企业型观护基地、平台型观护基地、学校型观护基地。
目前,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正积极与省综治办、共青团省委、民政、关工委、妇联等有关方面联系,进一步推动“政府主导、职能部门建设管理、政法机关共同使用”的学校型未成年人观护基地体系建设,并已将实施计划纳入共青团省委牵头制定的《关于进一步深化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及省委《2017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中。
2016年广东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得到跨越式发展
一是不诉率明显上升。▼
二是实现犯罪率大幅下降。▼
三是量刑建议采纳率维持较高水平,对符合非监禁刑条件的,一律向法院提出适用非监禁刑的量刑建议。2016年法院对877人宣告缓刑,缓刑适用率为28.44%。
2016年,广东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广东省各地党委政府、相关单位部门的高度肯定。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的王文婷、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的张凌锋分获“第一届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业务标兵、业务能手”称号;
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潘媚获得“2016年度全国未检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江门市人民检察院邝健梅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获得“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状”;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少年刑事检察科获得“2016年度全国未检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获得“广东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称号;
佛山市顺德区、潮州市饶平县、珠海市金湾区等27个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分别被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广东省“青少年维权岗”标兵及广东省“青少年维权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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