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部署,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检察产品。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935432件。经审查,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088490人,同比上升3%;不批准逮捕313743人,同比上升4.7%,不捕率22.4%,同比增加0.3个百分点。
逮捕人数排在前10位的罪名是:盗窃罪188408人,占17.3%;诈骗罪113454人,占10.4%;寻衅滋事罪93834人,占8.6%;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70763人,占6.5%;故意伤害罪67846人,占6.2%;开设赌场罪49207人,占4.5%;交通肇事罪30997人,占2.8%;强奸罪26648人,占2.4%;聚众斗殴罪26219人,占2.4%;非法拘禁罪22195人,占2%。
共办理审查起诉案件1413742件。经审查,提起公诉1818808人,同比分别上升7.2%、7.4%;不起诉190258人,同比上升35.3%,不起诉率9.5%,同比增加1.8个百分点。
起诉人数排在前10位的罪名是:危险驾驶罪322041人,占17.7%;盗窃罪249301人,占13.7%;诈骗罪119383人,占6.6%;寻衅滋事罪113850人,占6.3%;故意伤害罪111509人,占6.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79937人,占4.4%;交通肇事罪71133人,占3.9%;开设赌场罪70093人,占3.9%;聚众斗殴罪34789人,占1.9%;强奸罪27070人,占1.5%。
依据起诉案件数量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8年常住人口数相比较,全国平均每万人的刑事犯罪发案量为13人。各地发案量较高的有:新疆38.8人/万人、浙江19.3人/万人、上海18.3人/万人、福建17.1人/万人、广东16人/万人;较低的有:西藏7.6人/万人、四川8.7人/万人、黑龙江9.8人/万人、安徽9.9人/万人、湖南10.1人/万人。
(二)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971038人,占同期审结数的48.3%。适用比例呈逐月上升趋势,1至12月适用人数分别为31069人、19880人、38454人、42780人、45491人、58659人、81225人、92530人、115590人、113164人、152692人、179504人;占审结人数的比例分别为:20.5%、20.7%、25%、26%、29.9%、38.4%、43.7%、52.5%、59.8%、67.7%、75.7%、83.1%。
(三)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40271人,同比下降4.9%;同期已纠正38035人,占提出数的94.4%,同比增加1.6个百分点。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纠正29135件,同比下降17.4%;同期已纠正28847件,占提出数的99%,同比增加1个百分点。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纠正40571人,同比下降7.1%;同期已纠正39762人,占提出数的98%,同比增加0.5个百分点。对羁押必要性审查立案87210人,同比上升9.6%;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建议75457人,同比上升6%;有关机关采纳69557人,占提出数的92.2%,同比增加2.2个百分点。
(四)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情况。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679件871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63人。
二、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案件76900件,同比上升32.3%。提出抗诉5103件,同比上升29.8%,法院同期审结4091件,再审后改判、调解、发回重审、和解撤诉3172件,占审结数的77.5%,同比增加1.9个百分点。提出再审检察建议7972件,同比上升95.1%,法院已裁定再审4583件,占提出数的57.5%,同比增加5.3个百分点。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案件20151件,同比上升7.6%。同期审结20009件,提出检察建议17715件,同比上升5.9%,占审结数的88.5%,同比减少2个百分点。法院同期采纳17235件,占提出建议数的97.3%,同比增加4.2个百分点。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案件30007件,同比上升1.6%。同期审结29328件,提出检察建议23437件,占审结数的79.9%,同比减少5.4个百分点。法院同期采纳22638件,占提出建议数的96.6%,同比增加5.8个百分点。
三、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案件12711件,同比上升36%。审查后提出抗诉156件,同比上升33.3%,法院同期审结101件,再审后改判、调解、发回重审、和解撤诉45件,占审结数的44.6%,同比增加10.3个百分点。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3件,同比下降7.8%,法院已裁定再审39件,占提出数的47%,同比增加21.4个百分点。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案件3316件,同比上升172.9%。同期审结3126件,提出检察建议2816件,同比上升110.2%,占审结数的90.1%,同比增加3.2个百分点。法院同期采纳2671件,占提出建议数的94.9%,同比减少0.1个百分点。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案件15570件,同比上升116.2%。审结14565件,提出检察建议13113件,同比上升110.2%,占审结数的89.6%,同比减少1.5个百分点。法院同期采纳12463件,占提出建议数的95%,同比增加5.9个百分点。
四、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受理和立案情况。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线索141725件,同比上升3.4%。立案办理126912件,占受理数的89.6%,其中民事立案7125件,行政119787件,同比分别上升62.2%和10.1%。
(二)诉前程序情况。开展诉前程序107989件,同比上升4.9%,其中民事公益诉前程序4913件,同比上升185.5%,占4.6%;行政公益诉前程序103076件,同比上升1.8%,占95.5%。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提起公益诉讼4778件,同比上升48%,占立案数的3.8%,其中民事公益诉讼4210件,同比上升59.4%,占提起公益诉讼的88.1%;行政公益诉讼568件,同比下降3.2%,占11.9%。法院已审结3238件;支持起诉意见3225件,占裁判案件的99.6%,其中民事公益诉讼2922件,行政公益诉讼303件。
(四)办案效果。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共挽回、督促修复、清理被损毁污染的林地、耕地、湿地、草原、水域455.7万亩;督促处理生活垃圾、固体废物560万吨;追偿治理生态环境费用5.8亿元;督促收回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8.3亿元;督促查处、收回销售、流通中的假冒伪劣食品55.9万公斤,假药和走私药品2.9万公斤。
五、未成年人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情况。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涉未成年人犯罪88029人,其中未成年人犯罪48275人,同比上升7.5%,占54.8%。经审查,批捕涉未成年人犯罪64152人,不捕23396人,其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批捕31515人,不捕16549人,不捕率34.4%,同比增加0.3个百分点,较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高12个百分点。
(二)审查起诉情况。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涉未成年人犯罪106614人,其中未成年人犯罪61295人,同比上升5.1%,占57.5%。经审查,起诉涉未成年人犯罪81205人,不起诉14830人,其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43234人(含附条件不起诉后决定起诉),不起诉13891人(含附条件不起诉后决定不起诉),不起诉率24.3%,同比增加1.1个百分点,较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高14.8个百分点。
(三)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主动开展社会调查10849次,委托司法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开展社会调查5212次;对未成年人进行司法救助1205件;对未成年人开展法治讲座24737次,法治巡讲19765次,参观法治教育基地1652次;对撤销监护权案件支持起诉51件;向民政等部门提出检察建议30件,同期被采纳23件。
六、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信访件939520件(群众来信491829件),同比上升18.2%,已办结892495件,同比上升19.7%。受理刑事赔偿申请1737件,同比下降2.6%,决定给予赔偿1233件。受理司法救助16916件,同比上升15.9%,提起救助16905件,同比上升15.8%,实际救助20439人,同比上升19.5%,对刑事被害人的未成年近亲属、残疾人、军人军属等其他当事人,开展救助2613人,同比上升22.3%。
七、入额院领导主要办案数据
2019年,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597283件,检察长办理的占9.6%;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的占90.4%。其中,办理审查逮捕类101280件,占17%;审查起诉类159559件,占26.7%;刑事诉讼监督类21118件,占3.5%;刑事执行检察类139859件,占23.4%;自侦类507件,占0.1%;民行业务类33792件,占5.7%;公益诉讼类71920件,占12%;未成年人检察类16887件,占2.8%;控告、申诉类19048件,占3.2%;案件管理业务类33313件,占5.6%。
八、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主要数据
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1390人次,同比上升58.2%。其中,县区院8970人次,同比上升66.5%;分市院2214人次,同比上升32.3%;省级院206人次,同比上升51.5%。
检察长列席5682人次,同比上升56.4%,占列席总人次的49.9%,同比减少0.6个百分点;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5708人次,同比上升60.1%,占列席总人次的50.1%,同比增加0.6个百分点。
6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2019年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坚持权责透明,推动用权公开,完善党务、政务、司法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的重要体现,更是深化两会宣传、进一步解读最高检工作报告内容的重要举措。针对全年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董桂文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去年10月份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相继公布了2019年前三季度和2020年第一季度的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这次又公布了2019年全年的数据,是出于什么考虑?
董桂文:去年10月份,最高检首次按季度公开发布了主要检察办案数据,今年4月份,最高检又发布了2020年第一季度的主要检察办案数据,社会各界普遍给予积极响应,纷纷给检察机关的大胆创新、敢于以公开促公正的做法点赞,新闻媒体作了广泛报道,这是对我们的激励,也是鞭策。今后,最高检对外公布季度、半年度、全年主要检察办案数据将成为常态。5月25日,张军检察长向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作了工作报告,这次报告内容丰富、数据翔实,本身就是对全国检察业务数据的最权威的发布,我们这里公布的2019年全年主要检察业务数据与张军检察长报告中提到的数据总体上是一致的,同时在具体项目、分类上比报告中的数据更具体、更细化。这是因为工作报告的篇幅有限,只能结合报告内容、选取最能体现检察工作的部分数据,而按季度公布数据,是一种常态化的公布方式,目的是让全社会对各个时期的检察工作能有更为全面深入的了解,因此其每次公布的项目相对较为固定,在项目选取上也相对更加全面、更为细化。
记者:张军检察长的报告中讲到了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内容,其中也重点讲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2019年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二年,从数据上看有什么新变化,黑恶犯罪主要集中在哪些罪名?
董桂文: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前启后转段的关键年。全国检察机关严格按照最高检提出的“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要求,牢牢把握“深挖根治”目标,以更高政治站位、更远战略眼光推进专项斗争持续深化,大量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全年共起诉涉黑犯罪30547人、涉恶犯罪67689人,同比分别上升194.8%和33.2%,比较集中的罪名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共起诉24144人,同比上升196.4%;寻衅滋事罪,起诉涉黑恶犯罪21546人,同比上升51.1%;敲诈勒索罪,起诉涉黑恶犯罪9333人,同比上升68%,上述三罪合计占黑恶犯罪总人数的近六成。
另外,全国检察机关始终把“破网打伞”放在头等重要位置,批捕黑恶势力保护伞790人,同比上升127%;起诉1385人,同比上升295.7%。
记者:2019年在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方面,检察机关有哪些新成效?
董桂文: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是检察机关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任务。一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积极投入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重点惩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犯罪,全力为金融安全护航。全年对危害金融安全类犯罪批捕29405人,起诉40178人,同比分别上升30.8%、25.3%;对涉“套路贷”“校园贷”“以非法手段催收民间借贷”犯罪批捕7507人,起诉9178人,同比分别下降33.3%、上升24.5%。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坚决惩治扶贫领域腐败犯罪,全力为脱贫攻坚助力。全年对涉及扶贫资金和其他影响扶贫工作犯罪批准逮捕2839人,起诉6225人,同比分别上升170.1%、171.7%。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充分发挥“四大检察”尤其是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全力为美丽中国添彩。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批捕19462人,起诉50800人,同比分别上升28.9%、20.4%,其中对涉及土壤污染、水污染、大气污染的犯罪批捕4074人,起诉8099人,同比分别下降9.9%、上升25.4%;立案办理生态环境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69236件,同比上升16.7%。
记者:在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方面,检察机关有哪些办案数据能够体现?
董桂文: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调整、完善区域经济布局的重大战略部署。2019年,最高检与长江经济带11省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多措并举,精准发力。最高检统筹研究出台《关于办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案件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推动建立“上管一段”等流域治理检察机制,有效提高了长江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水平。11省市检察机关建立了多个跨省域、地域检察机关协作工作机制,加强执法司法合作,加大具体案件办理力度,共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7088人,同比上升43.1%,占同期全国该类犯罪批捕数的36.4%,较2018年高3.6个百分点;起诉22300人,同比上升20.2%,占同期全国该类犯罪起诉数的43.9%,与2018年基本持平。
记者:在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方面,检察机关有哪些新作为?
董桂文:保护民营经济事关就业保障、经济增长、社会稳定,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检察的职能作用,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全年共起诉影响非公经济发展案件22327人,同比上升48.7%。其中,排在前5位的罪名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3653人,同比上升354.9%,占16.2%;寻衅滋事罪1895人,同比上升47.7%,占8.4%;盗窃罪1671人,同比下降8.1%,占7.4%;诈骗罪1319人,同比上升10%,占5.9%;敲诈勒索罪1191人,同比上升99.5%,占5.3%。同时以更大的力度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全年不批捕非国有公司企业人员14358人,不捕率29.4%,较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高7个百分点;不起诉13025人,不起诉率15.9%,较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高6.4个百分点。
同期,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323件,同比上升130.7%;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82件,同比上升246.8%;对民事审判、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708件,同比上升25.8%。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诉4件;对行政审判、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40件,同比上升133.3%。
记者:在服务和保障民生方面,有哪些检察办案数据可以与我们分享?
董桂文:服务和保障民生是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更是检察机关守初心、担使命的应有之义。全国检察机关紧盯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用一个个具体案件、一件件检察实事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严惩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全年共批捕55635人,起诉60654人,同比分别上升3.2%、1.6%;坚决打击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常见侵财犯罪,共批捕323236人,起诉393587人,同比分别上升9%、5.1%;坚决惩治“黄赌毒”犯罪,共批捕189842人,起诉239136人,同比分别上升3.4%、7.1%;全力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批捕4979人,起诉11184人,同比分别上升7.6%、下降9.5%,同时通过公益诉讼检察,督促查处、回收假冒伪劣食品55.9万公斤,假药和走私药品2.9万公斤;用心看护“祖国的花朵”,一以贯之督促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批捕47563人,起诉62948人,同比分别上升18.9%、24.1%,对校园欺凌暴力犯罪批捕1684人,起诉2948人,同比分别下降39.5%、35.8%,等等。这方面的数据有很多,我这里就不再一一列举。
记者:2019年是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改革后的第一年,从数据上能看出哪些变化?
董桂文:2018年12月,最高检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经中央批准,“捕诉一体”办案模式正式实施,并由最高检开始向全国检察机关推行。全国检察机关积极适应新型办案机制和运行模式要求,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动刑事检察办案质效稳步提升:比如刚才提到的不捕率、不诉率双双上升,分别比上一年增加0.3个百分点、1.8个百分点,说明检察机关更加注重发挥对刑事犯罪的过滤作用;再比如检察官主动作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意识进一步增强,2019年,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共提前介入39861件次,同比上升44.8%,占同期受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件数的1.6%,同比增加0.4个百分点,并且主动介入占比增加,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阶段共主动介入10528件次,同比上升61.7%,占提前介入总数的26.4%,同比增加2.8个百分点;又比如更加注重发挥审查逮捕阶段的作用,2019年,检察机关在批准逮捕时提出侦查取证意见282463人,同比上升67%,占逮捕人数的26%,同比增加9.9个百分点,这一数据上升的重要意义在于后续审查起诉阶段退回补充侦查案件量减少,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共退回补充侦查466923件次,同比下降2.8%,占需办理案件的28%,同比减少3.3个百分点;还比如审查起诉办案效率进一步提升,办案周期缩短,2019年需要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共2521741人,同期审结2177184人,同比上升9.1%,审结率为86.3%,同比增加0.5个百分点,以山东为例,2019年山东省检察机关平均审查起诉周期约32天,同比缩短7天。
记者:网络被骗的事例经常见诸报端,关于这方面的情况,办案数据有没有体现?
董桂文:随着网络通信技术的高速发展和广泛应用,在为人们工作和生活提供便利和高效的同时,电信网络也成为不法分子实施犯罪行为的重要平台和工具。从这么几组办案数据上也能够反映出来:一是2019年共批捕利用电信网络手段实施的犯罪83164人,起诉94852人,同比分别上升35%、28.9%。二是从具体罪名看,我们都知道诈骗罪中利用电信网络手段实施的比较多,2019年以诈骗罪起诉119383人,同比上升30.9%,这远高于总体刑事犯罪的上升幅度。并且,这些年起诉诈骗罪持续上升,由2015年的4.9万余人上升到了2019年的近12万人。与此同时,常见的线下作案的盗窃罪总体持续下降,起诉数由近年来的最高点2017年30万余人下降到2019年24万余人。三是非法侵入、非法控制、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以及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犯罪上升幅度也较大,2019年共批捕2294人,起诉2476人,同比分别上升91.2%、25%。
记者:去年以来,民事检察工作取了很大进展,请问民事检察工作中有什么突出亮点,能否给我们介绍一下?
董桂文:张军检察长在这次报告中提到,努力做强民事检察。一年来,检察机关办理的民事监督案件一直在高位运行,无论是受理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还是受理对民事审判活动、执行活动监督的案件量均同比上升,这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加大了对虚假诉讼的整治力度。去年6月,最高检专门部署了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全年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提出抗诉,以及对民事审判、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当中,共涉及虚假诉讼3300件,同比上升122.5%,并呈现了逐季度上升的趋势,四个季度的数量依次为217件、684件、1090件、1309件。其中,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案件中涉及虚假诉讼1775件,同比上升172.1%;对民事审判活动提出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875件,同比上升140.4%;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650件,同比上升39.2%。
记者:我们知道,最高检内设机构改革后,行政检察从原来的民行检察中单列出来,行政检察方面有哪些突出点给我们分享?
董桂文:张军检察长在这次报告中提到,努力做实行政检察。全国检察机关努力在“实”字上下功夫。一方面体现在办案质量上,比如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抗诉156件,同比上升33.3%,法院同期审结101件,再审后改判、调解、发回重审、和解撤诉45件,占审结数的44.6%,同比增加10.3个百分点;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3件,同比下降7.8%,但法院已裁定再审39件,占提出数的47%,同比增加21.4个百分点;再比如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3113件,同比上升110.2%,法院同期采纳12463件,占提出建议数的95%,同比增加5.9个百分点。另一方面体现在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上,全年息诉案件1545件,同比上升81.1%。其中,对生效裁判不支持监督申请息诉851件;审判活动监督中息诉90件;执行活动监督中息诉589件;其他息诉15件。去年10月,最高检开展了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通过抗诉、促进和解、督促纠正违法、给予司法救助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221件。
记者:公益诉讼已成为检察工作的新名片,这方面的办案数据如何,可以给我们介绍一下吗?
董桂文:张军检察长在这次报告中提到,努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一年来,全国检察机关牢记检察官是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深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积极拓展公益新领域。全年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41725件,同比上升3.4%。立案126912件,同比上升12.1%,占受理数的89.6%,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69236件,占54.6%;食品药品安全领域35778件,占28.2%;国有财产保护领域12336件,占9.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1564件,占1.2%;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保护领域48件,占0.04%;其他领域7950件,占6.3%。开展诉前程序107989件,同比上升4.9%,诉前程序发出检察建议103076件,同比上升1.8%,通过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90239件,占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数的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