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决策部署,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加强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工作的意见》、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支持军事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军地公益诉讼协作,强化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国防和军事利益保护,11月24日,河源市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广州军事检察院、河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河源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在河源市检察院共同签订《关于建立军地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签署,标志着河源地区军地检察机关正式建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宣示了军地检察机关保护国防和军事利益的坚定决心,服务保障国防和军队建设的责任担当。
河源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叶春球同志等领导参加签约仪式并讲话。强调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增强做好涉军公益诉讼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强化协作,全力保障军地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落地落实,形成做好涉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合力,共同维护国防和军事利益。
《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国防和军队建设的职能作用和军地检察机关协作优势,明确和规范了军地公益诉讼协作案件范围、案件管辖、线索移送、调查取证、诉前程序、提起诉讼、开展专项行动等方面的协作内容,在建立联席会议、联合调研、资源共享、交流培训等机制方面达成共识,形成保护国防和军事利益的合力。
《意见》会签各单位表示,要共同努力,加强密切配合,推动军地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全面、深入、高效开展,为服务保障国防军队建设大局、实现强国强军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