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源市检察机关积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在司法活动中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用法治力量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夯实平安河源建设基础。
依法全面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坚持从重从快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019年以来,批捕该类刑事犯罪186件236人,起诉166件205人。坚持宽容不纵容,依法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共批准逮捕286件397人,提起公诉238件349人。注重将教育感化贯穿办案始终,对于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认罪悔罪、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依法不捕79件132人,不诉50件69人。
专业化保障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刑事诉讼法》中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诉讼程序,及时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联合有关部门推动在全市建立5所“一站式”询问救助办案区,落实一次性完成对未成年被害人询问、身体检查、伤情鉴定、物证提取等工作,同时开展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医疗救助等救助保护措施。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司法救助衔接机制,为被侵害未成年人及时提供救助,2019年以来,共开展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42人次,发放救助金114.18万元。
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治理。加强与教育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常态化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积极参与平安校园创建。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专项督导检查,现场移交涉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98项,有力有效排查整治涉校涉学生安全管理风险隐患,依法惩治各类涉校、涉学生校外托管和培训安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
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活动。结合预防校园欺凌、预防性侵害、禁毒等未成年人保护重点,以法治讲座、禁毒庭审课堂、检察开放日、法治云课堂、《检察之窗》电台广播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等活动236场,普及师生、家长18.9万余人,发放宣传手册21.1万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