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上午,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要求,市检察院召开以“携手落实‘两法’共护祖国未来”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进展和成效情况。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曾少平通报情况,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陈维君就媒体关心的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河源日报、河源广播电视台、河源晚报等新闻媒体记者应邀参加发布会。这是市检察院开展“保护少年的你·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之一。
2021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理念,认真贯彻高检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和省检察院部署要求,坚持依法能动履职,着力抓好“两法”的贯彻落实,落实办案、监督、预防、教育并重,惩戒与帮教相结合,保护、教育、管束有机统一,推动全社会形成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取得较好的成效。市检察院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一是坚持“零容忍”,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严厉打击性侵害、拐卖、虐待、故意伤害等各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依法从严提出量刑建议,积极建议适用从业禁止、禁止令。落实重大疑难案件快速反应、提前介入侦查机制,对社会高度关切、疑难复杂的案件,引导公安机关依法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全面加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在立案、侦查、审判等环节的法律监督。与公安机关联签《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指引(试行)》,进一步提高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二是贯彻宽严相济,依法惩戒、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依法审慎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探索分级处置措施。坚持依法惩治与教育挽救相结合,对于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充分发挥刑事调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作用,促使涉罪未成年人认罪悔罪、赔礼道歉或者赔偿损失,积极化解社会矛盾。落细落实未成年人案件特殊诉讼程序,依法保障涉案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与教育、民政、共青团、妇联、公安等部门构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畅通未成年人回归社会通道。
三是坚持双向保护,不断加大涉案未成年人救助力度。联合公安、医疗等部门落实“一站式”取证救助工作机制,一次性完成对未成年被害人询问、身体检查、伤情鉴定、物证提取等工作。目前全市6所未成年人“一站式”询问、救助办案场所已投入使用64人次。同时与刑事申诉部门、妇联组织分别建立未成年人司法救助衔接机制。2021年以来共对30名未成年人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81万元。认真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结合办案开展对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的亲职教育、家庭教育团体辅导,积极探索并制发《督促监护令》10份,强化家庭监护责任,为涉案未成年人改过自新营造良好家庭环境。
四是坚持综合施策,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专项行动。持续抓好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深入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主动加强与其他政法机关、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沟通协作,以有力的检察监督助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落地落实。优化法治副校长选配,常态化开展好法治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实效。2021年以来全市共开展防性侵、反电诈、禁毒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93场,发放宣传手册2.55万余份,包括留守儿童在内共有2.51万余名学生接受法治教育。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契机,继续深化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涉案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力度,做好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用法治力量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