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关执行刑罚活动和监管执法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假释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并依法出席对职务犯罪案件和重大犯罪罪犯减刑、假释的庭审工作;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关提请减刑以及看守所提请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公安机关批准和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关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并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对公安机关侦查的罪犯又犯罪案件进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对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受理看守所在押人员及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控告、举报和申诉;
对死刑执行履行临场监督职责;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对强制医疗的执行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对案件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关财产刑执行情况履行法律监督;对县区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完成检察长交办其他的事项
主任:张小燕
检察官:何召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