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和平县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发现,违规接待未成年人住宿问题导致旅店业成为未成年人犯罪或受害的易发地、多发地。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深入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推动解决强制报告责任主体不主动、不及时报告等问题,近日,和平县检察院联合和平县公安局随机走访检查了辖区内8家旅店,开展“强制报告”进旅店业专项行动,督促旅店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切实把好未成年人入住旅店安全关。
走访中,干警认真查阅旅店入住人员及访客登记簿,重点查看旅店“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个必须”公告张贴是否落实到位,当场核实场所内有无未成年人入住信息,未成年人入住旅馆时是否进行询问并登记监护人信息等。和平县检察院专门制作了“强制报告制度”宣传海报,现场张贴在旅店显眼位置,印制了“强制报告制度”宣传手册,发放给旅店负责人及前台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严格落实。同时,检察官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关于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的安全保护义务规定进行现场宣传讲解,着重强调“强制报告制度”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早发现、早取证、早惩治、早预防的重要作用,以及不依法履行强制报告制度将承担的法律责任,要求旅店从业人员提高责任意识,加强对“强制报告制度”的学习培训,坚决杜绝在其经营场所发生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
下一步,和平县检察院将持续发挥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深入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和“关爱女童 护苗成长”保护女童人身权益三年行动,通过不定期开展“回头看”专项检查等多方式多渠道宣传贯彻“强制报告制度”,规范接待未成年人住宿的核验登记制度,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落实,从源头预防和减少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