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贞琴率检查组到河源开展《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下称《决定》)执法检查。市长何国森,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粤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先龙,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旭东,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林淑瑜等领导同志参加活动。叶贞琴副主任对我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给予高度肯定,认为我市检察机关高位推动,主动作为,全面履职有成效,多措并举有质效。要求我市认真总结经验成果,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为全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创新发展作出河源贡献。
检查组一行首先到东源县实地察看阮啸仙故居红色资源保护情况、东江流域义合河段水资源保护情况等,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我市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刘旭东检察长在会上作题为《关于贯彻实施<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情况的汇报》的专题报告,市人大、市法院、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依次汇报了本单位贯彻实施《决定》的有关情况。
李粤贵副检察长认为,河源检察机关建立并实施“河湖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是创新亮点,在保护万绿湖、东江优质水资源、红色资源保护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一要进一步厘清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好《决定》,推动公益诉讼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二要与行政机关做好协作配合,加强信息共享,深化和落实各项合作机制;三要推动科技强检,进一步发挥大数据的作用,推动检察技术与公益诉讼深度融合,助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林淑瑜主任表示,河源检察机关要以本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贯彻落实《决定》,将回头看作为常规办案流程,助力河源保护好绿水青山;持续完善跨流域协作机制落地生效,不断扩大公益保护的“朋友圈”,把“河湖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做实做好;积极稳妥拓展案件领域,在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丰富司法实践;加强预防性公益诉讼,不断推动从源头解决公益损害问题。
何国森市长表示,叶贞琴副主任对河源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期望,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对实践工作很有指导意义。河源将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认识,结合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全会要求,按照《决定》的部署要求,聚焦公益诉讼领域热点难点问题,以维护公益为目标,以专项监督为抓手,全力推动公益诉讼工作落实见效,加快把公益诉讼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