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山常留春色,护树造福后人。7月13日上午,在8月15日首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全市首个古树公园暨公益诉讼检察保护基地在连平县田源镇新河村正式揭牌,以公益诉讼检察为古树名木撑起“司法保护伞”。河源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旭东,连平县委书记、第一林长邓小强,河源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春辉,连平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袁华以及全市各县(区)检察院检察长,县委政法委与县林业局等相关领导出席揭牌仪式,并实地走访、参观古树公园,了解基地内古树保护情况。
据了解,古树公园占地面积60余亩,现存长势良好的古树28株,其中有树龄超550年的米槠树(一级古树)和树龄超310年的杨桃树(二级古树)。这一棵棵古树历经岁月洗礼,见证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承载着当地百姓的乡愁,依旧苍翠繁茂、生机盎然。检察机关探索打造古树名木生态保护工作新样板,在此创立新河村古树公园暨公益诉讼检察保护基地,设立多个检察宣传栏,目的是进一步拓展古树名木保护线索来源,加大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力度,促进生态保护与检察公益诉讼宣传教育,展现“府检联动”“检行联动”下的生态保护成果,推动形成公益诉讼检察与行政执法履职同向发力的生态保护新格局。
近年来,连平县检察院依法全面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责,深入开展“保古树,守村落,护文物”专项监督活动,联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实地调查全县古树名木430株(其中一级古树7株,二级古树18株,三级古树405株,古树群15个)养护情况,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行保护古树主要责任,并加强日常养护、加大巡查力度,实时对古树名木生长情况进行监控,保护古树名木所承载着一代又一代人心灵深处最温馨美好的记忆、最割舍不下的乡愁。
下一步,连平县检察院将继续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部署要求,加强对水源、空气、林木、野生动物等生态资源保护,进一步运用好“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做好生态保护的督促者、协同者、共建者,为深入推进幸福和谐美丽河源建设、加快实现绿色崛起作出检察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