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河源检察机关给孩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通过你们的帮教,他们现在变得听话懂事,也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近日,东源县检察院未检检察官收到了三名附条件不起诉的家长送来的锦旗,感谢东源检察对他们孩子的帮助。
2022年11月,东源县检察院受理未成年人小新、小明、小浩(均为化名)等人寻衅滋事案,承办检察官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综合对小新、小明、小浩的家庭情况、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管条件等方面进行调查,承办检察官考虑到小新、小明、小浩均系未成年人,认罪、悔罪态度良好,秉承着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对小新、小明、小浩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均为六个月。
考验期内,东源县检察院开启“未检+社工”帮教模式,引入社会力量组建帮教小组,通过线上、线下访谈,小组活动,家庭教育指导,社会实践等方式,对小新、小明、小浩开展普法教育、心理疏导、亲职教育等帮教活动,及时了解小新等3人的思想及生活动态。
“未检+社工”帮教模式打破了以往陈规式“提交思想汇报、谈心谈话”模式,因案精准施教,提高考察帮教的精细化和准确性。在帮教小组的耐心引导下,小新、小明、小浩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有了深刻认识,积极转变思想,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重回生活正轨。
在考验期届满后,小新、小明、小浩因表现良好,检察机关最终对他们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未检+社工”模式,将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帮教深度融合,提升了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成效。“金杯银杯不如群众的口碑”,一面锦旗不仅代表着家长对检察机关工作的肯定和鼓励,更是河源检察机关恪尽职守,持续做好未检工作的动力。河源检察将坚持公正执法与温情司法并重,以关爱之心为迷途孩子引路,以责任和担当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