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党组会研究部署积极参与立法、深化检察改革等工作 应勇强调
在科学立法中发挥更大检察作用
更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9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精神,审议《关于落实<2023—2027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的分工方案》,研究部署立足检察履职积极参与立法及深化检察改革等工作。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主持会议并强调,要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各方面,更加自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更加自觉围绕党和国家中心任务、首要任务、战略任务履职尽责,更加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
“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立身之本,既是宪法定位,也是法律赋权,更是政治责任。”会议强调,国家法律特别是与检察履职密切相关的立法,是检察机关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的根本依据。要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积极参与立法工作,更优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最高检要在立法研究、参与立法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切实推动将更多检察工作纳入法律及制度规范,更好指导和推动检察工作落实落地。检察公益诉讼法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一类项目,充分体现了党和人民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信任与期许。要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充分征求意见建议,科学开展研究论证,积极会同立法机关高质量完成立法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原创性成果法治化、制度化。检察机关作为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要不断提高法律监督水平,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开展执法检查,做好司法解释的清理修订等工作,进一步推动法律的完善和实施。
“最高检检察官带头办案是自觉履行法定职责的基本要求。”会议强调,最高检既要加强案件管理和指导,也要加强自身监督办案。尤其注重通过办理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跨区域的重大串并案件,具有司法引领价值的新型案、典型案,推动出台有关司法解释,明确司法办案标准和原则。积极回应司法实践需要,及时制发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切实解决基层办案中的实际问题。要不断深化完善检察机关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机制,更好统筹办案力量,形成监督办案合力,提升检察机关整体监督办案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会议指出,《2023—2027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对今后五年检察改革作出了系统规划和部署,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压实责任,按照分工方案要求,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要加强统筹指导和督查督办,加强改革任务的理论研究和经验总结推广,为改革顺利推进提供坚实理论和实践支撑,确保改革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