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检察机关起诉王某非法倒卖恐龙蛋化石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自9月5日判决生效后, 9月12日,《人民日报》客户端以《检察公益诉讼出手 挽救166枚白垩纪晚期恐龙蛋化石》为题报道了河源首宗恐龙蛋化石公益诉讼案件。
《人民日报》客户端的报道中介绍了河源检察机关办理此案的过程:河源两级检察院围绕王某是否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办案领域、诉讼请求等几个方面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邀请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博士等专家召开专家论证会。
河源检察机关认为,恐龙蛋化石是国家所有,王某非法倒卖的行为导致大量恐龙蛋化石流失,影响国家对古生物化石的管理秩序,造成国家资源流失,损害国家利益,非法倒卖恐龙蛋化石的行为减损了恐龙蛋化石的研究价值、科普价值、美学欣赏价值和收藏价值。
今年8月17日,源城区人民法院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两年五个月,处罚金2万元,并支付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损害赔偿款16万元,以及在省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报道中称,河源检察机关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在保护恐龙地质遗迹工作中开展了法律适用、风险管控等探索,并参加了《河源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修法座谈,提出关于加强恐龙蛋化石保护的相关意见,得到采纳。
《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南方都市报》《新快报》等省级媒体在该案判决生效后也进行了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