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拥有2个国家级森林公园(新丰江国家森林公园、广东康禾温泉国家森林公园)和2个国家级湿地公园(万绿湖国家湿地公园、东江国家湿地公园),是全省重要的生态屏障和饮用水源地。东源县检察院着力打造“检心向党 守护公益”品牌,实施“三个一”工作法,以党建引领业务,业务融入党建,聚焦公益保护核心,不断强化生态保护力度,用心用情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筑牢“一个根基”,铸造坚强战斗堡垒
东源县检察院坚持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厚植检察干警对党忠诚的政治“底色”。
推动理论与业务融合。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开展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融合联学,将理论学习、党性教育、案例分析等融合抓实,引导干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理解运用新时代检察理念,把“从政治上看”更好融入检察办案全过程,实现党建与业务同频共振。
推动党组织与办案组同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支部书记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在办案团队成立临时党小组,支部凝聚力量、党员攻坚克难,办理了瓶装燃气安全整治、民宿消防隐患整治、古树名木保护等一批重大案件,取得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获得省、市检察院以及县委的肯定。
推动直联村与机关共建联学。充分发挥首创精神,突破传统机关党建在“机关”的模式,结合院“双建五联促发展”党建工作品牌,东源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先后与东源县骆湖镇骆湖村、蓝口镇土陂村开展共建联学,通过“联建、联学、联办、联动、联训”五联共建方式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促发展,有效解决了直联干部“单兵作战”的困扰,为乡村振兴发展注入“检察动能”,该创新项目荣获全市第五届创新工作大赛三等奖。
聚焦“一个主线”,切实守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聚焦党的建设新任务新要求,找准公益诉讼检察新的着力点和切入点,确保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更好服务保障党的事业全局。
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牢记服务保障绿色发展政治责任,认真落实“河检护源”生态检察品牌实施方案,创新开展“绿剑、绿盾、绿网”三大行动,持续加强生态检察履职,依法稳妥办理生态环境资源案件,注重维护生态环境资源平衡,以生态检察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东源生态环境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办理的朱某甲等人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督促保护南粤古驿道行政公益诉讼案、督促保护东江湿地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市检察机关2023年“河检护源”生态检察优秀案例。
创新工作机制,打造公益诉讼党员志愿服务队。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创新运用“依法打击犯罪+促进生态修复”办案模式,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依法要求侵权主体赔偿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推动设立公共利益损害赔偿金专户。在东江国家湿地公园、康禾温泉国家森林公园设立生态修复实践示范点,成立公益诉讼党员志愿者服务队,结合公益诉讼职能在实践示范点开展补植复绿、增殖放流、法治宣传等系列主题党日活动。推动补植复绿林地170亩、种植树苗1.3万株,增殖放流鱼苗12万余尾,为解决破坏生态案件异地修复问题提供新思路、新借鉴。经验做法吸引了人民日报、新华社、检察日报等8家央媒和省媒关注报道,其中新华社报道单日浏览人次破百万。
设立公益诉讼党员联络站,全力服务保障“百千万工程”。依托“益心为公”志愿者平台,建立公益诉讼联络站工作机制,在直联村、乡村振兴示范村等村委会设立公益诉讼联络站,邀请村委会党员干部加入“益心为公”党员志愿者队伍,更快更好解决农村基层公益损害问题。近年来,深入开展“保古树、守村落、护文物”、高标准农田建设保护、民宿消防隐患整治、养老机构食品和消防安全保护等专项监督活动,共办理检察公益诉讼案件81件,邀请“益心为公”党员志愿者参与办案21件,更好维护和保障社会公共利益,推动平安乡村、法治乡村、美丽乡村建设。
坚持“一个引领”,锻造忠诚担当检察铁军
坚持“党建引领业务,业务融入党建”,用高质量党建实效激发队伍内生动力,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堪当时代重任的检察队伍。
打造专业化办案团队。坚持“检察+生态”司法理念,打造“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现代化治理”生态检察工作体系,率先在全市成立生态检察办公室,整合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职能,集中统一办理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为东源生态保护提供专业化司法保障。
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坚持“党建人才从业务中来、业务人才从党员中来”,围绕树立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检察官等先进典型,大力开展选树英模和跟班先进找差距活动,引导和激励支部党员、检察干警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营造“竞标争先、赛龙夺锦”的浓厚氛围。严格落实青年检察官“双导师”培养成长计划,为青年干警配好党建、业务“双导师”,实现党员培养、人才培养“双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