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河源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研究贯彻全省、全市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和全省检察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对新时期全市检察队伍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各县区检察院检察长、政工科长和市检察院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源城区检察院、和平县检察院代表作了交流发言。市检察院蔡永珊检察长出席会议并就新时期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作了讲话,传达了市委张文书记到市检察院调研讲话精神,政治处何敏主任对2013年以来全市检察队伍建设工作情况进行回顾总结。
蔡永珊检察长指出,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在省检察院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任务,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深入推进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建设,全市检察队伍建设不断取得新进步。会议分析了全市检察队伍建设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明确提出了加强和改进队伍建设的方向和主要任务,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按照“五个过硬”总要求和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强公信,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科技应用为支撑,以制度建设为保证,统筹推进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支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思想政治、业务能力和纪律作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检察队伍。
一要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进一步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自觉经常主动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职业道德教育与深化检察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引导干警真正把理想信念、党性原则和道德理念立起来,始终做到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担当。抓好党性教育这个必修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大先进典型发掘、培养、选树和宣传力度,引导干警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养成按纪律规矩办事的习惯。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积极探索因人分类施教的思想政治工作新模式,构建以网络为平台的思想政治工作新格局,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时代性、感召力。
二要坚持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灵魂工程,进一步提升领导检察工作能力和水平。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新时期好干部标准,着力抓好领导班子配备和调整,加强领导班子成员履职能力培养。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委会工作办法》,与时俱进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坚持党建、业务“两手抓、两手硬”,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建立健全检察机关党内监督体系,推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形成常态、取得实效。严格执行省检察院加强对检察长监督的决定及配套制度,增强对基层院领导班子的监督和约束。
三要坚持以素质能力建设为核心,进一步提升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深入实施人才强检战略,加强人才培养使用。研究制定《河源市检察机关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通过招录、选调等方式,逐步解决办案力量不足问题,实施“年轻干部成长成才计划”,不断优化队伍素质结构。以高检院《检察机关岗位素能基本标准》为依据,全面推进全员专业化培训和分级分类分岗培训。建立全市检察人才库,着力锻炼培养一批检察业务尖子、办案能手和综合部门业务骨干。深入开展“司法能力提升年”、“规范化管理年”、“信息化应用年”活动,更加注重检务公开、新闻宣传和舆情引导工作,着力提高检察干警正确认识和把握大局能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和社会沟通能力。
四要坚持以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为保障,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检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检察队伍建设各方面,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不懈抓好廉洁建设和规范化建设,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为抓手,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问责条例》,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落实廉政谈话提醒工作机制,持续改进纪律作风,依法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引导干警做到有定力、有原则、有纪律、有底线。继续深化和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成果,让严格规范司法成为干警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
五要坚持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进一步破解队伍建设难题。紧紧抓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全力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地。全面实施检察官员额制,加快组建办案组织,细化完善检察官权责清单,科学界定各类人员职责和法律地位。同步研究案件承办确定机制、监督制约机制。稳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加强职业保障建设,用足用好现有的从优待检各项制度措施,积极探索建立完善检察干警履职保护机制,健全干警因公负伤、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和紧急救助“绿色通道”,建立完善干警带薪休假、心理咨询、疏导和危机干预机制。建立完善队伍分类管理机制,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建立重品德重能力重业绩的人才评价机制,探索建立员额内检察官退出机制,建立检察官惩戒制度,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完善责任追究体系。
六要坚持以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认真落实基层院建设领导责任,加强基层检察业务、队伍、管理和保障建设。突出加强基层院执行力建设,确保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加强对基层院建设指导力度,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定点联系、业务部门对口指导和基层院建设抽样评估工作机制。以开展基层院“八化”建设示范院创建活动、争创全省、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为抓手,提升基层院建设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