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检察机关五年来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5727人,挽回经济损失34.53亿元
时间:
2017-02-14 10:35
作者:
通讯员:韦磊 摄影:陈云飞
新闻来源:
阳光检务网
记者从2月9日召开的广东省第十八次检察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12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12846件15727人,同比前五年分别上升46.26%和58.97%,挽回经济损失34.53亿元,查办职务犯罪立案数、大案数、要案数、侦结数、起诉数和有罪判决数等主要指标均居全国前列。同时,全省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强化诉讼督、推进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方面都取得突出成效,阳光检务、案件集中管理、侦查活动监督平台、公益诉讼等多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多项“广东经验”推广到全国。
批捕各类刑事案件数占全国1/10强
广东省第十八次检察工作会议总结了广东第十七次检察工作会议以来的工作,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检察工作。
省检察院负责人介绍,2012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把精力投向办案,衡量检察业务力度和质量的各项核心数据位居全国前列,特别是依法严厉打击暴恐等严重刑事犯罪,与有关部门共同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涉医违法犯罪等专项活动。据统计,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655399人,提起公诉747174人,分别占全国检察机关的15.04%和11.06%。
全省检察机关还办理了一系列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其中,对国内最大基金“老鼠仓”犯罪马乐案提请抗诉获最高人民检察院支持,对徐辉强奸杀人案提出再审意见最终被改判无罪,这两个案件分别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组织查办了购房领域法官虚假诉讼系列案,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两次批示肯定,最高人民法院在49个限购城市开展自查自纠;办理的张海违法减刑案、林崇中违法暂予监外执行案,拉开了全国检察机关违法减刑假释案件专项检察的序幕。
五年立案侦查厅级以上干部178人
据统计,近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12846件15727人,同比前五年分别上升46.26%和58.97%,挽回经济损失34.53亿元,其中立案侦查厅级以上干部178人,县处级干部1038人。广东省查办职务犯罪立案数、大案数、要案数、侦结数、起诉数和有罪判决数等主要指标均居全国前列。
全省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要案比例从2012年的7.63%提高到2016年的8.06%,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比例从2012年的26.26%提高到2016年的48.22%,职务犯罪自办案件稳定在75%以上。依法立案侦查谭力、司献民、邓崎琳、卢子跃等4名省部级案件,对宋林、王帅廷等2名省部级案件提起公诉,立案侦查了揭阳市委原书记陈弘平、茂名市委原书记梁毅民等一大批厅级干部要案。
与此同时,全省检察机关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蝇贪”,先后组织开展查办和预防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等专项工作,五年来查处11249人。此外,广东检察机关还加大追逃追赃工作力度,抓获在逃人员224人,从境外追逃42人,其中“百名红通人员”2人。
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全省检察机关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的主动性和实效性。省检察院围绕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先后制定实施了服务保障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13条意见”、服务保障我省全面深化改革的“22条意见”等多项规范性文件,指导全省检察机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先后部署开展整治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等专项工作,积极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从2014年起连续3年开展破坏资源环境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2016年,联合扶贫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高度重视产权司法保护和对非公企业平等保护,制定出台了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15条意见,突出打击盗抢、勒索非公企业财物等犯罪,严肃查办在市场准入等环节的职务犯罪。同时,在办案中慎重采取拘留、逮捕,以及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防止案件办了、企业垮了,在严格依法办案同时彰显司法温度。
在推进司法改革方面,着力推进四项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分三批遴选出5400员额内检察官,实行独任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模式,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健全检察管理监督机制,严格责任认定和追究,保障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司法质效明显提升。率先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推进阳光检务,建立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法律文书公开、控告申诉举报服务三大平台,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生效法律文书和发布重要案件信息三项主要数据均居全国首位。
同时,全省检察机关不断强化检察队伍建设,通过健全制度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开展专题教育和专项整治活动、加强教育培训,着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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